【公共卫生预警】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0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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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第21号


    为进一步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落实好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2)第5号、第19号通告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等,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扫码查验制度,发现红、黄码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345”市长热线,公共场所就近留观。广大市民特别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对组织或参与规模性聚餐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严肃追责。


    二、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招收外地务工人员,确需紧缺工种外来人员,根据来源地分别实行“7+7”或“3+11”隔离管控措施。从严落实外来人员报备制度,施工单位要将管控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社区。


    三、所有在滁高校、中职学校,以及寄宿制学校,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实行学校和居住地两点一线,严格落实“两案九制”防控措施。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暂时关闭,鼓励广大市民拨打“12345”市长热线监督举报违规行为。


    四、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疫情防控力度,全市各服务区暂停除加油、如厕、提供必要生活用品功能外的其他服务,暂停自助加油,实行非接触式支付。对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并严格落实每日一次核酸检测措施。倡导私家车非必要不前往高速公路服务区,减少感染风险。


    五、发挥发热诊室、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和药店等“哨点”作用,严格执行可疑症状患者的信息登记和接诊处置流程,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可疑病例及时上报属地防疫部门。各类药店“一退两抗”药品暂停销售,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六、非必要不接收国际邮件,非必需不购买境外商品。确需接收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对邮件进行全面预防性消毒,并及时向属地疫防部门报告。要加密快递员、外卖骑手核酸检测频次,做到每周两检。 


    疫情尚未结束,防疫不可松懈。请广大市民朋友珍惜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快全程接种疫苗。主动关注疫情动态,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全市社会生活稳定有序。



    滁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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