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衣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8 00:00
    【字体:打印

    关于印发乌衣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及时、快速、有效的林火扑救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特制订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一、林火扑救原则

      森林火灾扑救实行分级管理,组织实施处置。根据林火发生的大小,制订四个等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1、一级扑火预案: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30亩以下的,由镇、村(森林经营单位)制订扑火预案,负责组织处置。

      2、二级扑火预案: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30亩以上,100亩以下,由区林业局(森林防火办)会同所在镇政府(森林经营单位)已制订的扑火预案,负责组织处置。

      3、三、四级扑火预案: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100亩以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制订扑火预案,会同镇及有关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处置。

     二、组织指挥

        总     指     挥:周祖议  手机 13956292602

        镇森林防火办公室:电话3911325 

    火   场   指挥:张道清 手机13965998577

    指     挥     员:火场所在村(社区)书记

    扑 火 调度 指 挥:高江瑛 手机13855000658

    调度指挥 员:李永斌 手机13637045698

    后勤 保障 指 挥:杨军 手机 13696759901

    指     挥     员:庞家飞

    火场宣传 报导指挥:张胜英 手机13805500317  

    指     挥     员:袁正英 陈琳

    火场纪律 督查指挥:张道清 手机13965998577 

        指     挥     员:宋晓峰

    林火案件调查勘察指挥:王仲 手机 15056541477   

    指     挥     员:谢伟、火场所在村书记

        火场联 络 员:镇党政办 蒋露露

    三、扑火组织

      1、建立由镇机关干部应急分队和镇民兵应急分队组成的森林半专职扑火队;

      2、建立村民兵应急队组成的若干个森林义务扑火队。

    四、组织职责

      火场总指挥:负责整个火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扑救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制定扑火方案,指挥林火扑救,指挥员分工负责,各负其职,及时、安全组织林火扑救。

      调度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扑火救灾人员物资调度,协助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及时上传下达上级指挥命令,报告灾情处置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后勤保障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调配车辆、供水、供电、饮食供给,气象预报预测,火场医疗救护,伤亡人员怃恤安置、生活救济等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报导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对林火发展趋势、扑火救灾宣传报导工作。

      纪律督查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确保扑火人员到位、物资器材、交通工具调配到位、灾民救济物资到位,查处不服从命令听指挥、玩忽职守、林火处置迟缓等违规违纪行为,维护火场治安、交通秩序。

      案件调查勘察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林火案件勘察查处工作。

      火场联络员: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火场信息上传下达,当好指挥扑救林火参谋,根据火场需要提出启动扑火预案级别。

      扑火组织职责:各扑火组织在接到扑火命令后,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扑火人员在指定地点集合,及时投入林火扑救工作。在火场上,要英勇顽强、讲究战术、注意安全,将余火彻底扑来,方可撤离火场。

    五、处置程序

      1、林火发生后,所在村立即启动一级或二级扑火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确定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并报镇森林防火办(3912990)。

      2、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作好火情记录,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派镇森林防火办人员赶往火场了解火情,督促镇村组织指挥扑救。

      3、当火场过火森林面积100亩以上时,立即向指挥领导报告,启动三级扑火预案,在火场就近村设立临时扑火指挥部,火场指挥,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与所在镇主要领导担任。林业系统与镇共同承担扑火扑救任务。

      4、当火场过火森林面积超过200亩时,立即报告区领导,启动四级扑火预案。在火场就近村设立临时扑火指挥部领导,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区其它领导担任。其它各块组织指挥系统,各就各位,各负其职,立即投入扑火救灾工作。

      5、灭火战略战术,要全面掌握火场地形,分析林火走势及危害,讲究扑火战术原则,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灵活机动速战速决,集中兵力歼灭林火。当林火已形成高能量,用直接法已无法控制时,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实行间接扑火,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实行局部分隔,防止蔓延。当在扑火过程中需要采取“以火灭火”方法时,须经火场指挥部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6、扑火时应保护重点,区分主次,确保人身安全。扑火应先扑后清,严防复燃。林火扑灭后,应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留有人员看守火场。

      7、遇森林火灾造成群众受灾的,由民政部门协助处理灾民的安置、生活救济工作。对在救火中受重、死亡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治疗或怃恤。

      8、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公安机关、监察部门和林业部门负责查处,调查的内容包括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受害面积、损失林木蓄积、幼林株数、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火灾扑救、起火原因等。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及时予以处理。

      9、对扑救较大森林火灾事故结束时,要进行总结表彰。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导火灾事故时,对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受害面积、损失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要经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做到客观、真实。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有效启动森林扑火预案级别。要严格执行扑火预案,确保扑火救灾有序进行。

      2、制订落实预案措施。各村(居)(森林经营单位)根据本地实际,都要制订一、二级森林扑火预案和三、四级森林扑火配套预案,落实人员、装备、措施,交将预案报镇森林防火办备案。

      3、严格火场纪律。对不服从组织指挥,无故不参加林火扑救,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给予50至100元的处罚,镇(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处罚后再加党纪政纪处分。

      4、在扑救林火过程中,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决不能无组织、无纪律,轻易盲干,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扑火。

    5、各森林扑火队要加强值班,特别是春节、清明、高温高火险天气,根据需要安排24小时执勤备战,确保值勤车辆、人员、器材装备到位。

     

     

    乌衣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