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8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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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河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政治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一步落实皖森防办明电【2019】4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全力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市、区主要领导关于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沙河镇镇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全镇山林面积16.67平方公里,草王村、油坊村、龙亭社区等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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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  长:谢  飞  镇党委书记、镇长

    惠敬光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张成道  镇党委委员

    左洪海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丁兆明、曹文、张成道、左洪海、谷雨、程白凯、徐立舜、张传晖、乔继龙、储成菊、黄献奉、张家文、张宝琴、匡秀成、周威、周杰、项丙芹。

    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沙河林业中心站,由张成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乔继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组由应急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三部分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镇人大主席惠敬光担任组长,丁兆明、左洪海、程白凯担任副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

    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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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徐立舜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镇党委委员姚静洁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

    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

    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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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沙河派出所和沙河林业中心站电话。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电话3701375、沙河派出所电话3701540、沙河林业中心站电话3703738。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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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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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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