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河镇应急(安全)管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7 17:13
    【字体:打印


    各村(社区)、镇二级机构,驻镇各单位:

    为更好处置我镇应急(安全)突发事件,应在区安委会及区应急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上级应急处理预案,结合各党政领导分工,现将沙河镇应急(安全)管理方案通知如下:

    一、三级应急管理

    1.一级响应:当出现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火灾、疫情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案件,即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或者上级部门要求日内报送应急紧急检查、排查等。

    2.二级响应:法定节假日节前开展各项综合检查;因全国多地发生的重大应急(安全)案件,要求本单位举一反三,急紧急检查、排查等。

     

    3.三级响应:应急(安全)等部门常规应急(安全)工作。

    二、三级应急方案

    1.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全体干部全部按照所在蹲点分组或党委分工即刻前往各村、社区及相应工作组,开展相关紧急救援工作,不得拖延推诿。

    2.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后,全体干部按照《沙河镇分片包保责任制》(沙镇政〔2021〕40号)文件要求,分片包干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3.应急(安全)管理常规工作由各分管领导相关责任单位协调有关部门工作开展,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应急(安全)管理信息材料由杨鑫同志负责统一上报。

    附件:《关于沙河镇应急(安全)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南谯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1712

      

     

     

     

     

     

     

     

    附件:

     

    关于沙河镇应急(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分工的  

      

    沙河镇应急(安全)管理工作由党委副书记赵华兵同志分管,统筹协调应急(安全)管理工作。

    一、防灾减灾工作:防灾减灾、非煤化工、烟花爆竹、加油站等应急(安全)工作由武装部长王秀磊同志负责。镇安监站、镇民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应急资金物资发放工作:由二级主任科员张成道同志牵头,镇财政所、镇民政办负责资金及物资的发放。

    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二级主任科员张成道通知负责,路长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四、防汛抗旱工作:由副镇长徐立舜同志负责,镇水利站、农业站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五、农业、畜牧业安全监管:由副镇长徐立舜同志负责,派出所配合,镇农业站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与相关材料报送。

    六、森林防火工作:由副镇长徐立舜同志负责,镇林业站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七、企业及燃气安全工作:由张云霄主任负责,对镇内企业、液化气代售点燃气等开展相关安全工作,镇安监站负责工作开展。

    八、建筑工地安全工作:由副镇长曹文同志负责,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及镇内房屋安全、建筑工地开展监督指导,镇城建办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九、消防安全工作:由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程白凯同志负责,派出所、林业站、安监站协助开展工作。

    十、卫生防疫、网络安全和防溺水工作:由党委委员、宣传部长芦文奎同志负责,镇医院和学校协助,镇宣传部、水利站负责工作开展。

    各村和社区指派专人对应各应急(安全)工作,制定相应的制度,镇纪委对各单位履职情况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