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镇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0-12-10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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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南谯区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实施办法》(南妇字[2010]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妇联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需求,以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阵地建设为核心,以建设留守流动儿童活动为重点,搭建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互动平台,为促进留守流动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提供保障条件。

    二、目标任务

    我镇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用房依托新建的综合文化站,以改善留守流动儿童校外活动阵地的条件为目标,实行省级统一采购、统一配置用于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的少儿图书和体育活动器材,以满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课外学习和文化生活需求,建设设施齐全、运转有效的活动阵地。

    三、保障措施

    1、成立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有关事宜。镇党委书记担任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妇联主席、各村社区妇女主任为成员,另设专人负责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的监护、指导工作,同时确保两名专门的图书管理员,具体负责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完善学习、活���、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反映留守流动儿童和家长基本情况工作档案;建立反映儿童进步成长的记录簿。

    3、建立一支由社会爱心人士、“爱心妈妈”青年志愿者组建的相对稳定的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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