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腰铺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6:20 来源:南谯区腰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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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谯区腰铺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南谯区腰铺镇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腰铺镇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路,电话:0550-3973602,邮箱:nqypz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2021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非涉密、非敏感性信息的上传,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坚持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的目标和要求

    本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基层两化专题信息483条,其中政策文件9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5条,政府会议12条等。将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任务,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工作进度都向社会各界公布和通报;对可以对外公开的各种政府文件都用文件的形式进行公开;对财政预决算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等开支使用情况,各类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都予以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截至202112月31日,我镇全年未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由镇党委委员分管该项工作,由镇组织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受理,并指派了固定的经办人员;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网站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保密事项外,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单等公开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发展。以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全力推进我镇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6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截止目前,做到无涉密事件的发生。二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反馈测评问题整改进行部署,强化业务学习,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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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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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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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少数公开内容缺乏时效性,少数公开内容1月以上才有更新。二是宣传工作不够到位。群众参与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不够,对政务信息和相关政策文件知晓率仍然较低。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工作部署监督,把公开的内容量化细化,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对于不及时公开的信息镇办部门定期通报。二是加强宣传,定期通过QQ、微信等新媒体媒介、进村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文件的讲解宣传,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谯区腰铺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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