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急预警信息〔2021〕第3期

    发布时间:2021-05-1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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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厅《预警信息》(预警〔2021〕3 号)和市气象局《气象信息专报》([2021]第 32 期):预计 13-16 日全区有一次较强的降水过程,并伴有 8 级以上雷暴大风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其中 14-15 日大部分地区大雨到暴雨;过程总雨量 70~120 毫米,局部超 120 毫米。受冷空气影响,16 日降水减弱南压,全区气温有所下降,同时偏北风力增大到 4 级,阵风 7~8 级。为做好本次防范应对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短时强降水和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值守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发展变化,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汇报,认真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各地要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人人皆知。
    (二)扎实做好极端天气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做好由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城乡积涝等灾害防范,以及做好河湖库塘水情的监测和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巡堤查险,突出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提前转移危险地区人员,积极做好因灾害天气对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落实保障预案,做好救灾救助准备工作。
    (三)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因雷暴大风天气对广告牌、建筑物、露天蔬菜大棚、户外作业、道路交通等产生不利影响的预测预防,及时做好除险和加固工作。
    (四)辖区内的相关企业要对照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因受雷暴大风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影响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严防由此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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