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谯区“大干四个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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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南谯区“大干四个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南谯区“大干四个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根据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在9月11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镇党政办。联系人:杨延睿,联系电话:3851314。

     

    南谯区施集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

    南谯区“大干四个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坚决打赢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根据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及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大干四个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打响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枪。

    二、行动目标

    力争通过四个月时间,到2018年底前,在完成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着力整治全区所有镇政府驻地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拉乱挂等现象,健全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垃圾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加快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规划,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加快推进“厕所革命”,鼓励农户粪污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自然村改厕要注重实用性、长效性。争取通过开展本次行动,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镇村。

    三、工作内容

    以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专项整治为基础,完成10个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完成6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及14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区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全覆盖,完成2500户自然村改厕任务,完成40%的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南谯区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珠龙、孟洼、井楠3个省级中心村规划编制,实现中心村规划编制全覆盖。在完成各项农村环境治理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开展以下十项行动:

    (一)开展“拆”乱搭乱建行动。

    在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开展“拆”乱搭乱建行动。集中治理乱搭乱建,严格按规划规范建房审批,加强违法建设整治,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治理乱停乱放,完善交通标识、导行设施和停车场地,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乱摆乱占,纠正占道摆摊、店外经营现象,清理、规范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场、废品收购站等;治理乱拉乱挂,整治主次干道杆线,规范店招广告、过街横幅。(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城管执法局)

    集中拆除自然村庄已参加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原居住危房,不愿拆除的或有其他原因的要及时进行封存。(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二)开展“清”乱堆乱放行动。

    在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及中心村、自然村开展“清”乱堆乱放行动。对农村道路沿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柴草,物料堆放整齐。(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区美丽办、区创城办)

    在全区范围内选择基础较好的镇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试点镇,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城管执法局)

    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滚动销号制度,年底前完成全区10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三)开展“治”乱排乱倒行动

    在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及中心村、自然村开展“治”乱排乱倒行动。实行区域生活污水城乡统筹治理,巩固现有成果,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覆盖率和农户受益率,实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底完成6个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区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全覆盖及19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美丽办)

    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组织实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完成2500户以上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强化改厕实施管理,鼓励农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卫计委)

    加强村庄公共厕所建设,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都要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新建和已有公共厕所要达到公共厕所三类标准,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要按规定配建旅游厕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美丽办,区旅游局)

    (四)开展“疏”水系治理行动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拆除清理堵坝、坝埂等阻水障碍,打通“断头河”,拓宽“卡脖河”,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水利局)

    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到2018年底前,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全面掌握全区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以及涉及的镇、村庄,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方案,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环保分局)

    (五)开展“建”基础设施行动

    完成63.7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完成6座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施集水厂由0.2万吨增加到0.4万吨的增容扩容任务。实施农村电网工程项目25个,建改35千伏线路13.23千米。年底实现全区村级光纤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城郊供电公司、区发改委)

    (六)开展“整”村容村貌行动

    2018年完成40%的村庄整治任务。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实现户户通。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等级和宽度。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交通局、区住建局)

    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整治公共空间,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动员村民整治庭院环境,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配备必要的标识标牌。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推进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尊重农民意愿,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旅游局)

    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充分利用村庄公共场所、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农田周围、山场和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建设森林村庄;全面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建设绿色生态村庄。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园林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

    (七)开展“护”水源地行动。

    加强水源清洁保护,对饮用水源地水域进行整治。在饮用水源水库和主要入库河道、集镇、村组水源区建立水源清洁保洁长效机制,对水库、河道漂浮物、淤泥、杂草和水源区内垃圾及时打捞清运,解决饮水安全不达标、易反复、水质保障不高等问题,强化工程运行管护,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沙黄和乌衣水厂管网铺设50公里,新增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0.5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水利局)

    (八)开展“推”绿色生产行动。

    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利用,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管理,建设废弃物回收设施,减少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植保绿色防控技,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全区肥料和农药利用率分别达38%和40%,全力引进秸秆收储利用企业2家,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农委)

    (九)开展“建”长效管护行动

    建立以区镇财政资金为引导的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城镇环卫市场化管理、社区型的市场化管理模式、村民理事会村委会自主管理、项目分类管理等模式。加强保洁队伍管理、设施维护管理、日常监督考核等制度建设,建立部门支持、社会市场参与等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村民评比激励机制、理事会制度、相互监督机制等,探索实施城乡环卫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平台。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例行排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省、市、区联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监管和考核,提升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的运维水平。(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

    (十)开展“精”谋划计划行动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部署,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早实施,理清思路,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新趋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谋划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尽快制定2019年工作计划和一季度“开门红”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及举措,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倒排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四、时序安排

    (一)部署开展阶段(201897-914日)

    全面部署开展“大干四个月”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细化任务安排,明确责任职能,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有效实施、落到实处。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8915-1130日)

    根据工作安排,迅速启动相关工作,集中开展各项行动,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121-1231日)

    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成果进行巩固提升,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督查检查,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为本次“大干四个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的责任主体,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调度部署,区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各镇要将本次活动列为年底前重大工作,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通过大干、快干,使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快速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检查。

    本次行动成果将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参考,纳入区政府对各镇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各镇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督导评估,结合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并将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对开展不力、严重滞后的镇,将提请区政府领导予以约谈。

    (三)建立定期调度机制。

    坚持定期调度制度,做到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全面加快本次行动进度。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于每月底前,将行动推进情况经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报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行动任务。

    (四)加大资金投入。

    区、镇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多渠道涉农专项资金支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水、电、路建设等领域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区级财政将统筹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奖补。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作用,设立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大干四个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确保每周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不少于1条工作信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

    南谯区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计划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整治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计划投资(万元)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开展“拆”乱搭乱建行动
    1
    2
    开展“清”乱堆乱放行动
    1
    2
    开展“治”乱排乱倒行动
    1
    2
    开展“疏”水系治理行动
    1
    2
    开展“建”基础设施行动
    1
    2
    开展“整”村容村貌行动
    1
    2
    开展“护”水源地行动
    1
    2
    开展“推”绿色生产行动
    1
    2
    开展“建”长效管护行动
    1
    2
    开展“精”谋划计划行动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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