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龙镇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0-09-24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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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龙镇十届人会议各代表团审议了镇财政所所长窦亭亭受镇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南谯区珠龙镇2020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委员会综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年一般预算收入305.05万元,上半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61.44万元全年一般预算收入的85.7%;全年计划其他非税收入747.5万元上半年完成非税收入0万元,占全年非税收入的0%体制补助收入610.02万元,上半年收入合计871.46万元;上半年一般预算支出202.38万元,上解支出1575.74万元,合计1778.12万元尚未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目标。

    审查委员会认为,2020年,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镇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税收征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范风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目标,为全镇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同时,应当看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政持续增收压力大,财政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依然较大;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还需加强,财政支出的结构和方式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镇人民政府及财政所应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关于完成2020年预算的建议

    2020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顺利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意义重大。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未列入预算的不得列支。经批准的财政预算,镇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执行情况。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若确需进行调整,应当在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并按法定程序报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二)大力加强财源建设。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营商环境,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要加快镇现代农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层次;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加快发展镇域经济。

    (三)继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投入要继续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卫生医疗、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特别要实施好脱贫攻坚工程,为精准扶贫提供财政保障。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

    (四)坚持依法科学理财。要以《预算法》为统领,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财政收支规律,建立与财政收入目标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特别是专项资金的评价标准,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全面推开预决算公开工作,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五)强化预算执行监督。要建立健全预算跟踪监督机制,镇人大要加大对财政投入重大项目、重点民生工程的绩效评价监督。要继续加强部门决算审查,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完善审计整改机制,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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