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算数 |
合 计 |
0.7 |
0.7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0.3 |
0.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4 |
0.4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4 |
0.4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备注:
1、南谯区珠龙镇人民政府2017年实际发生三公经费总额为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接待费发生额为0.3万元,其他资金支出-公务接待费发生额为2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发生额为0.4万元,其他资金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发生额为5.5万元。
2、其他资金支出-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决算相比,减少6.77万元,下降21.8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8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数3650人;其他资金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6年决算相比,减少10.08万元,下降63.07%。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谯区珠龙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镇本级和下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南谯区珠龙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占42.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占57.4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增减。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增减。2017年珠龙镇国内公务接待共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11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接待省、市单位业务指导、检查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增减。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2辆公务车车的正常运行。2017年底,南谯区珠龙镇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联系方式:南谯区珠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