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柳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3:38 来源:南谯区大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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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南谯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所附格式标准及相关要求,我镇研究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大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谯区长征东路政府新区,电话:0550-389026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政务和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的目标和要求,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镇主动发布政务公开及基层两化信息405条。将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任务,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工作进度都向社会各界公布和通报;对可以对外公开的各种政府文件都用文件的形式进行公开;对财政预决算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等开支使用情况,各类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都予以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都经过经办人确认、分管领导复核、镇党政办定期督查,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区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虽无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但是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民政的政务动态。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便于群众了解业务办理流程,最大程度的满足了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我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紧紧扭住瓶颈制约不放,抓住重点关键研究思考,坚持新老问题一起解决,共性个性同时发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个

    5332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取得新突破。二是继续抓好政策规范性文件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信息发布员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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