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0:38 来源:南谯区大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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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南谯区《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所附格式标准及相关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探讨研究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大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谯区长征东路政府新区,电话:0550-389026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大柳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积极学习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1年度,我镇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重点围绕财政医疗卫生、专项资金、监督保障、美丽乡村等模块集中公开信息。共发布了76条基层两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坚持统筹规划、安全可靠的原则。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所有部门定期自查发布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分管领导复核、镇党政办定期督查等多重监督保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充分认识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明确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对接处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培训会议,对照相关规范要求,不断学习了解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每项指标都搞清楚、弄明白、整规范。

    )监督保障。2021年度,我镇实行动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事变动,积极调整人员组成,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培训,经办人员不断学习,分管领导统筹考虑,主要领导引领方向重点围绕群众关心事项发布信息,形成了良好的监督保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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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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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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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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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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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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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人员流动频繁,业务交接不够详尽、全面,业务培训不够精准、具体。二是缺乏部门联动整体合力。各部门“单打独斗”,政务公开牵头部门资源调配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队,配齐、配强能力干将,在工作队伍中做到全员覆盖,“人人都能干”,一旦出现人员变动,“随时有候补”。二是压实责任、任务到人。由党政办牵头,细化所有项目到分管-具体经办人,按照规定频率、时间要求,定时将需要公开的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发送至党政办,由党政办统一发布。已发布内容,由各部门定期自查自纠,党政办、纪委、宣传、组织等部门联合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大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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