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0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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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镇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镇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先后派员参加市、区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以及信息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录入培训班。
     2.开展集中培训。为深入贯彻《条例》,我镇连续举办3期培训班,对全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大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有关原则。
    2.强化指导督查。镇领导小组督促各部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部门认真组织清理、编制政府信息,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谯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南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的文件。同时,建立信息公开编制、审核、审查、录入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镇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czzwgk.gov.cn/xxgkweb/unit.aspx?unit=MC906),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多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机构”、“人事信息”、“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共18个子栏目。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2.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镇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方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泛宣传。结合“省、市、区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活动期间,全镇现场接待群众咨询2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份。
    2.加强督察指导。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先后三次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察,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时整改,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此举有效地保证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镇公开发布信息485条。
    2013年,我们将按照区里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载体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保障。要加快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载体建设,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积极探索面向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的信息公开渠道。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主动公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制性要求;依申请公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要依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奖优罚劣,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大柳镇政务公开办
                                         二〇一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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