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泥岗镇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总体预案

    发布时间:2020-09-22 09:44
    【字体: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应急管理工作要求,提高我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准确预警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黄泥岗镇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请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平安黄泥岗为目标,以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为重点,通过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工作推进,逐步在全镇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使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增强,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基层应对各类突发时间的能力显著提高。

    二、应急救援范围   

    1、自然灾害。包括水灾、旱灾、暴雨、冰雹、龙卷风和台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包括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和供气等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三、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分工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施救及时、处理妥善、单位自救、社会支援相结合的原则。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黄泥岗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全面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事故的紧急管理办法和特别管制措施;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及维护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事故期间,总指挥外出不在时,由第一副指挥代行职权,其他成员不在时,由本单位常务副职代行职权。总指挥由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书记组成。

    3、办公室根据事故应急求援的需要设置五个专业组,其主要职责为: 

    ①抢险救灾组:由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镇、村委会及事故单位积极配合。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施救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现场施救和防止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   

    ②综合协调组:由安监站牵头,镇有关单位协助。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专家研究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情况与事故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③交通运输组:由事故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派出所配合。主要职责: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救灾道路交通的畅通与救援物资及时到达现场。  

    ④善后处理组: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事故单位、公安、工会、民政、劳动保障、卫生、保险等部门配合。主要职责: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妥善安排家属生活;负责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依照有关政策做好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   

    ⑤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门牵头。主要职责: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特大事故的通迅报道,由镇宣传部负责。通讯报道稿件须经总指挥及镇委宣传部审定后方可向公众发布。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1、安监站: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督促、检查各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土地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   

    3、交警队: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沿途交通道路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器材、食品运输。   

    4、镇政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劳动站、民政所、企业办:负责会同事故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   

    6、各村、社区: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迅速集合本部门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自救;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充实救援力量,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四、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程序  

    1、通讯联络与事故报告   

    发生事故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处置,抢救伤员,并立即向镇政府、安监站报告电话:2180239或直接拨打110、119报警电话。   

    2、镇政府、安监站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按指挥部命令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处于紧急状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处理和控制事故,积极采取措施,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救援要求   

    1、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厂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2、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3、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村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证据。   

    五、事故后期处置  

    (一)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由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安置工作。   

    (三)根据事故调查组要求,由镇有关单位负责抽调人员,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四)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六、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安监站、土地所、企业办要加强对厂、沙场、取土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机制,督促各企业负责人根据自身的生产安全状况、事故隐患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应急救援报镇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备案。   

    (二)各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三)各企业要加强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相关事项   

    (一)镇政府每年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一次演练。   

    (二)各有关单位、镇政府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按照本预案组织实施救援。指挥部将对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严重失职、渎职的行为,贪污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滁州市南谯区黄泥岗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