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安徽2021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发布时间:2020-10-2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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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消息,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将从10月23日开始。


    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10月23日至29日。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间10月30日截止。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缴费方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省考试院提醒,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安徽省2021年高考共有六个加分项目,此外还有部分优先录取和优待项目。2021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加分项目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5分;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同时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优先录取项目

    参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先录取范围如下: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优先录取项目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个人无须申报。

    政策优待项目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优待项目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2021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等如有新变化,将以教育部和我省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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