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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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市秸秆禁烧暨森林防火工作的约谈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等工作,现将《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滁政办电〔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贯彻落实,确保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稳定。

     

    南谯区黄泥岗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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