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泥岗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00:00 来源:黄泥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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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黄泥岗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立责任型、法治型、阳光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不断纵深发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性和公正性,有效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我镇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宣统委员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 结合政务公开示范试点工作要求,制定《黄泥岗镇创建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方案》,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全面梳理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目录,规范发布标题、日期及格式等内容。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严格按照市、区要求,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区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一是决策公开。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920条按照工作要求在政务公开栏实时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2019年度我镇未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接到咨询和网上咨询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2019年度我镇全年累计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0起,投诉0起,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二是重点领域。2019年,我镇在政府重点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及时有效公开有关信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时事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公开事项及时主动回应。三是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加政策图解比例,采用适合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2019年度我镇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督促各部门严格审核拟公开事项。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区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民政的政务动态。设立政务公开栏,以便社会群众及时了解党委、政府相关政策,最大程度的满足了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一是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或设立投诉意见箱,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二是根据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在政府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专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良”、“一般”三个等次,凡列入“一般”等次的,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部门、社区、镇属单位予以重视并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对照测评反馈结果,对交办问题补缺补差、逐条整改,将缺漏项分解到具体部门,明确提供内容和时限要求,同时从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入手,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业务能力有待提高,还需要不断学习、实践和总结。

    2. 服务公众的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丰富。 

    (二)改进情况 

    1.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2.加强业务管理,强化、规范信息发布要求,提升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及时、有效。

    3.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落实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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