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泥岗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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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黄泥岗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现将《黄泥岗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滁州市南谯区黄泥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    

     

    黄泥岗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实现两个“不发生”和四个“百分之百”: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改率100%,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落实率100%,7类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率100%,有关单位负责人约谈率100%。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区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幼儿园、学生宿舍、医院(住院部)、洗浴场所等13类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未整改的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生产、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强联合检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建设、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使用不合规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违章动火动焊,现场管理责任不清等突出问题。

        (三)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居民尤其是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各村、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五)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对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夜间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前,公安、宗教和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地要分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12月开始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9年12月3日前)。

        按照区安委会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和措施,召开会议,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1、科学研判预警。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通报重点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2、集中培训发动。各相关部门组织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理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办法。

        3、组织单位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4、严格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各村、社区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5、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依托96119平台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格督导问责。将定期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各地和单位,将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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