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章广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0:41 来源:南谯区章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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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南谯区章广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滁州市南谯章广镇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南谯区章广镇联系(地址:章广镇府前路1号,电话:3800294,邮箱:1038331383@qq.com )。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全面、及时、准确,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高主动公开率,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1月至12月,本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回复率100%。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南谯区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与我镇的相关保密要求与信息发布要求,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保密安全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2022年度我镇未发现有泄密、泄漏个人隐私等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区政府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加强法定公开内容维护,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目前,我镇暂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党政办公室落实专人维护门户网站、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现规范管理、动态管理。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政务公开办公电话、地址,接受社会监。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0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就以上问题,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行动,通过公开普查检测报告,及时总结,提早公开。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镇各部门积极参与信息公开,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更多更全面的素材,并形成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

    3.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与上级部门及其他乡镇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学习其他单位先进工作方法,提高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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