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2-01-17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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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市、区的统一部署下,我办认真贯彻《条例》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1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在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办对贯彻实施《条例》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办公室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开展学习培训

    办事处要求各部门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使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了解《条例》,并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培训工作,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并定期开展集中培训。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根据《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研究制定了《南谯区龙蟠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

    四、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搭建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是推进电子政务发展的要求,也是保证政府公开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畅通的要求,不断健全镇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拓展内容,实现增效升位,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网站迅速及时公开我办经济、政务的发展情况,以及各社区单位小组开展的情况。截至20111231,我办共发布信息260条。其中业务公开信息75条,占总信息量的28.85%;规范性文件42条,占总信息量的16.15%;单位设置及职能信息80条,占30.77%;经验交流信息62条,占23.85%;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信息1条,占0.38%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1年底,我办尚未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三是部门信息编写、报送不够及时,各部门发展不协调。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调整充实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小组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办事处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进一步明晰信息任务,提高各部门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真实情况,发现总结先进典型,指导基层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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