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南谯区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9-12-01 16:40
    【字体:打印

                         南谯区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滁政办秘〔2019108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拟定了《南谯区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nqqnyz3910169@163.com提交意见或建议。

    征集时间:2019年12月2日-2020年1月1日

    联系部门及方式:南谯区水利局农饮站,联系电话:0550-3910169。

                                                                                               2019年12月1日

                 

    南谯区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滁政办秘〔2019108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理责任,依托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进行总体布局,规范化管理,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区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

    公益属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各级财政投入是工程建设、维修养护的投资主渠道,对运行困难的供水工程,区财政予以扶持,实现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城乡统筹。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

    规范管理。加强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提高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和服务水平,保障供水安全。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对供水企业的监管,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机制。

    (三)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成果,通过新建、整合、并网等措施,到2022年底,初步形成以一个体系、三个机制为核心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即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专业管理、规范运行的工程管理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提高供水保障和服务水平,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进一步提高,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二、建立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

    进一步完善区域供水工程体系,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打破乡镇行政区域限制,结合水源和地理条件,充分利用黄栗树和沙河集水库的优质水资源,以建成的沙黄水厂(水源为沙河集水库)、珠龙水厂(水源为沙河集水库)、施集水厂(水源为黄栗树水库)和城市自来水为基础,对全区农村水厂及管网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划分供水区域。

    (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南谯区乌衣镇和腰铺镇临近滁城周边,利用城市自来水延伸辐射解决乌衣镇和腰铺镇人口居民饮用水问题实现城乡联网供水。

    (二)实施区域供水规模化。

    南谯区西部山区及沙河、黄泥岗等暂不具备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镇,依托已经建成沙黄水厂、珠龙水厂、施集水厂,打破乡(镇)行政区划限制,合理划分供水区域,进行水厂改扩建工程及配套主干管网,达到水厂串并联供水,做好区域供水规模化。

    三、建立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区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落实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主体和经费,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和部门管理职责分工。各镇人民政府、龙蟠社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协助供水管理单位做好辖区内供水设施维护等。

    (二)落实部门工作责任。

    区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补助、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等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区卫健委负责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和水质监管,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南谯分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及保护、设立水源地保护区标志、开展水源水质监测;区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等手续批复及积极配合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村供水水价、入户部分费用监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谯分局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政策;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城郊供电公司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用电优惠政策。

    (三)落实工程管理单位责任。

    明确供水管理单位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配备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供水设施检修和维护等,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示水质、水价、水费收支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投诉、查询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四、建立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

    (一)推行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运营。

    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方向,依托大中型供水企业的技术、管理优势,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组建区域供水公司,建立一体化的城乡供水和服务网络系统,实现城乡居民共享优质供水和服务。

    (二)明确农村供水设施保护单位。

    水表井以上供水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供水管理单位,水表井及入户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用户。

    (三)规范农村供水价格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有偿供水,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制度,全面落实供水水费收缴工作。

    五、建立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

    (一)落实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区政府按10万元/千吨标准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设备、管网重大维护维修及水厂药品采购等。

    (二)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建设运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优先安排,适当简化程序,确保土地供应。对主要供应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暂缓征收水资源费。

    (三)加强人员技术培训。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制水、维修、水质检测等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供水单位人员的专业技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南谯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审计、卫健、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局、城投、自然资源和规划、司法等部门和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推动、指导和协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建设。

    (二)突出规划引领。

    根据我区实际供水现状,乌衣镇和腰铺镇临近滁城周边,利用城市自来水延伸辐射解决乌衣镇和腰铺镇人口居民饮用水问题实现城乡联网供水;西部山区及沙河、黄泥岗等镇暂不具备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镇,依托已经建成沙黄水厂(水源为沙河集水库)、珠龙水厂(水源为沙河集水库)、施集水厂(水源为黄栗树水库),打破乡(镇)行政区划限制,合理划分供水区域,进行水厂改扩建工程及配套主干管网,达到水厂串并联供水,做好区域供水规模化。

    (三)明确时间节点。

    20206月底前完成区域供水规划,组建区域供水公司;2021年底前,完成供水管网并网、联网及改造提升等工程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区域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整合兼并工作,建成一个体系、三个机制的长效运行机制,基本实现区域供水规模化。

    (四)加强资金筹措。

    区政府多方位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用足用活投融资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五)广泛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加强供水设施保护,增强用水缴费和节约用水意识,提升供水单位服务意识,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强化考核监督。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重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