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为做好2020年全国扶贫日活动各项工作,根据《滁州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南谯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滁州市南谯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 8 月 12 日
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谯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组织开展好南谯区2020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滁州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广泛宣传、生动展示、讲好南谯脱贫攻坚故事、展示南谯脱贫攻坚成就、总结南谯脱贫攻坚经验,充分展示我区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为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凝聚社会力量、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
1.10月17日,举办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公益捐赠、项目认领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扶贫办牵头,区十大工程相关单位配合)
2.开展城镇公共设施户外宣传活动。
时间:10月10日—10月20日
(1)各镇、村利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宣传栏宣传。
(2)区直各单位、镇、村利用电子显示屏发布“全国扶贫日”宣传标语,通过网站、微信各类媒体以滚动字幕形式发布扶贫公益信息。(责任单位:区扶贫办牵头,区直各单位、各镇、村分别负责)
(二)开展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
1.扶贫日前后,发动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南谯的生动实践,广泛报道我区脱贫攻坚成就、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特别是今年以来既“战疫”又“战贫”的先进事迹。(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区扶贫办配合)
2.宣讲活动。一是围绕“劳动最光荣、脱贫靠双手、幸福靠奋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宣讲主题,做好脱贫攻坚成就、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等宣传;二是围绕如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贫困户如何实施持续稳定增收、特色种养业如何规模化、集约化等方面做好宣传,让扶贫政策与困难人员无缝对接。各镇、街道遴选一批宣讲成员,组织宣讲团,做好人员培训和宣讲内容稿件,深入农村社区、田间地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宣讲,确保宣传覆盖所有村庄。各镇、街道8月17日前将宣讲成员、优秀宣传稿件上报区扶贫办,9月15日上报优秀宣讲音频视频资料及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镇、街道等)
(三)开展先进示范评比。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阵地作用,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大力推广“一约四会”模式,开展陈规陋习、不赡养老人等问题治理,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强化政策引领,动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减少直接的资金和物质帮助。强化典型激励,大力开展各类星级“文明户”“脱贫光荣户” 等先进示范评比,引领新风尚、汇聚新动能。(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办,各镇、街道等)
(四)组织消费扶贫活动。统计全区建档立卡困难群众及扶贫产业园农副产品,通过实时销售、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等方式,以镇为单位组织销售,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积极参与,确保困难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责任单位:区扶贫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等)
(五)开展扶贫项目认领
各镇、街道10月10日前上报认领扶贫项目。扶贫办在区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出倡议书,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各镇、街道扶贫项目,倡议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组织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对社会扶贫项目库的项目开展认领工作,并及时把项目实施情况向认领单位(认领人)反馈,向社会公开。认领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扶贫工作站将认领情况汇总报区扶贫办,要求10月17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区扶贫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等)
(六)开展社会公众捐款
各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向重点村、困难群众举办社会募捐活动,搭建社会扶贫捐助平台。活动结束后,区直各单位和镇、街道扶贫工作站及时将捐款情况进行汇总,于10月17日前报送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和各镇、街道分别牵头,区文明办、区金融办、区住建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镇由各镇、街道扶贫工作站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七)开展卫生系统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及免费下乡义诊活动
10月17日前,组织医护人员向重点村开展送医、送药、义诊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卫健委牵头,区扶贫办配合)
三、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我区2020年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主动参与,开展相关活动。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各项活动,积极推进扶贫日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2.协调各方联动。各镇、街道要参照本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扶贫日活动方案。各帮扶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发挥行业优势,在扶贫日活动期间到帮扶重点村开展调研、慰问等活动。
3.规范活动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各项活动和各类资金的管理,严格扶贫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对外公告扶贫日活动信息,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和募捐资金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请各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单位于8月20日前制定扶贫日活动方案,于10月17日前将扶贫日活动总结报区扶贫办,由区扶贫办汇总报市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