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滁州市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滁州市“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消费扶贫促进困难群众增收实施方案》、《南谯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南谯区“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南谯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1日
南谯区“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消费扶贫月”活动推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开展9月份“消费扶贫月”活动,进一步推深做实消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群众增收,根据《滁州市“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大力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建设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实施产销对接“八进”行动、组织消费扶贫“十二个一批”等系列活动,扎实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促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服务变劳务,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助力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二、活动主题
千企参与,万人同行。
三、活动范围
以建档立卡困难户为主要支持对象,协同拉动困难户和非困难户农产品销售,以购买困难群众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带头示范,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消费扶贫大格局。
四、活动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
五、主要内容
(一)大力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和销售。按照“市场主体自愿申请、区级扶贫部门认定、定期公示发布、国家省市三级监管”的流程,明确认定条件,规范认定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争取更多我区特色优质扶贫产品纳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打响南谯区扶贫产品品牌,为社会各界采购销售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9月底前,申报认定扶贫农产品个数不低于15个。(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大力推进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消费扶贫智能专柜指主营扶贫产品的智能货柜。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营”原则,积极研究制定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规划,择优确定专柜投资运营企业,组织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区、学校、医院、车站、景区景点等,通过落实优质点位、免除租金费用等方式,为辖区内专柜铺设运营提供便利和支持。9月份将全区180个专柜建设点位全部落实到具体位置并运营一批,力争12月底前完成全部铺设任务。按照“聚焦扶贫产品、逐步提升数量、实现持续发展”的思路,专柜扶贫产品销售额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50%。(区扶贫办、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区财政局、区工商联等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三)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扶贫产品。加大采购力度,推动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从“扶贫832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单位工会组织发放的节日职工福利、慰问品等优先从“扶贫832平台”采购。9月底前,各单位完成年度采购计划任务。(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扶贫办、区供销社等区直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负责)
(五)大力开展交通领域消费扶贫活动。积极利用城市公交车、公交站点灯箱等交通领域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产品宣传展示销售活动。( 区住建交通局、区扶贫办等区直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负责)
(六)积极开展媒体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加强与滁州日报、滁州广播电视台、E滁州等媒体合作,通过"政府引导、媒体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9 月份开展媒体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商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扶贫办等各镇、街道负责)
(七)组织开展“十二个一批”活动。区发改委组织一批开发区,区总工会组织一批机关单位,区商务局组织一批超市和电商企业,区财政局(国资委)组织一批国企,区工商联组织一批民企,区教体局组织一批学校,区卫健委组织一批医院,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一批龙头企业,区科技局组织一-批科研单位,区文旅局组织一批景点,区财政局组织一批金融机构,区民政局组织一批社团组织,积极采购销售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区发改委、区总工会、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文旅局、区地方金融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等区直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负责)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阶段。9月上旬,区直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进行组织筹备、宣传发动和部署安排。
(二)实施阶段。9月份,区直牵头部门和各镇、街道按照《南谯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扎实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和行业性活动。
(三)总结阶段。10月上旬,区直牵头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全面总结“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情况,将工作成果以书面形式报区扶贫办邮箱(nqqfpb@163.com)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牵头单位和各镇、街道要把消费扶贫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配强工作力量,责任到人,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弄虚作假,以严的纪律、实的举措、硬的作风,推动消费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周报制度。区直牵头单位和各镇、街道要根据《南谯区“消费扶贫月”活动的通知》,将每周工作进展形成工作报告,每周一向区消费扶贫工作专班报送消费扶贫工作进展情况,首次工作进展报告请于9月1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
(三)精心组织推进。在“消费扶贫月”活动期间,要围绕推动扶贫产品销售,积极举办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展示展销活动。鼓励支持各类带贫市场经营主体参与“消费扶贫月”相关活动,积极探索创新促进扶贫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便捷便利销售模式。
(四)做好总结宣传。区直牵头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对扶贫农产品推介力度,加快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选树一批好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诚信贫困户进行宣传,营造全区广泛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附件
南谯区消费扶贫工作专班
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消费扶贫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消费扶贫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盛恩彬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汪立新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储兆玲 区商务局副局长
陈 芳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立群 区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扶贫办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董旭亮 区供销社党组成员
李 荣 区总工会四级调研员
吴 焱 区住建交通局副局长
祖 红 区文旅局党组成员
冒 斌 区卫健委党组成员
赵 军 区工商联主席
韦跃花 区科技局副局长
孔维民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董雪芹 区教体局副局长
联络员: 茆 雪 区商务局工作人员
张宝友 区财政局资产股负责人
李龙欣 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张 薇 区供销社工作人员
李
敏
区总工会工作人员
李成琳 区住建交通局工作人员
丰晓枫 区文旅局工作人员
张 亚 区卫健委工作人员
刘 弟 区工商联党组成员
陈小磊 区科技局工作人员
陈艳艳 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张思梅 区教体局工作人员
消费扶贫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办,下设办公室,由周立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研究解决“消费扶贫月”活动推进工作。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周调度机制,统筹推进全区消费扶贫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