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12-0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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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薄弱环节,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河湖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推进水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围绕六大任务取得更好成效。制定我区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履职尽责。河湖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河湖长管理的河道、水域数量多范围大,因此需要区、镇、村三级河长共同参与管理,河长巡河要围绕清理河湖“四乱”和治理水污染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清单,以河长令、督办单等形式予以交办,并跟踪整改;相关责任部门要齐心协力、分工合作,根据河湖长制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及时报送信息资料,每位河长都要求做到工作不留空白,不拖后腿。坚持守河有责、守河尽责。

    二、进一步加强河湖“清四乱”的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清河清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落实《关于印发《南谯区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河长办字﹝201811号)、《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南河长办字﹝201820号)明确的工作任务。加强河湖管理,管好盛水的“盆”。在整治“乱占”方面,以清理占用河道堤防、滩地种植树木、蔬菜等行为为突破口,强化群众河湖管理意识;在整治“乱采”的方面,强化属地管理的要求,做到“看好自家门”,同时加大多部门联合开展河道采砂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对非法采砂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从严从重处罚,在整治“乱堆”方面,按照河湖长制管理范围,镇、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堵疏结合,重点整治河道岸线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在整治“乱建”方面,要宣传好河湖岸线管理的相关政策。

    三、进一步加强水污染的综合治理。重视水污染的治理,护好“盆”中的水。加强工业污水排放管理,严禁工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厉处罚偷排污水的行为;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要加大投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治理,整治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家禽养殖场,保障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受污染。

    四、进一步加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2020年全用水总量控制在1.895亿立方米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要求,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规模以上河湖(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流域面积1000km2(以流域总面积确定)以上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1km2以上的天然湖泊以及省市级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湖),目前已按照计划要求完成滁河、清流河等7条规模以上河湖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剩余规模以下河湖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计划4月底进行招投标,5月份实施,11月完成市级验收,12月初完成省级系统并网。

    六、强化宣传引导,推进与浦口区河长制工作合作力度。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河湖长制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积极发挥民间河长作用。主动与浦口区对接制定滁河联防联动工作方案,做到双方信息共享,同时联合执法开展各种清河行动,让非法破坏河道现象在两区之间无处藏身,共同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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