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南谯区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03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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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文件起草依据是《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皖政办〔201916号)及滁州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滁建审改办﹝20196号)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在区级权限内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速度,深入推进南谯区放管服改革,优化四最营商环境。

    三、文件起草过程

    1.考察学习。79日、13日、17日、28日,由区分管领导带队,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分别赴合肥市瑶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南京市秦淮区行政审批局及南京市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考察学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

    2.形成初稿。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认真总结合肥市瑶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南京市秦淮区行政审批局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的先进工作经验。

    3.征求意见并编制承诺审批、容缺审批事项清单。7月中旬,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对接区直相关审批部门的领导,对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容缺审批事项征求意见,并编制了《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事项清单》。

    四、工作目标

    在南谯区权限范围内,对备案(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从项目备案(立项)到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从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许可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到正式开工)和竣工验收阶段,在材料暂不具备的条件下,通过项目单位做出承诺,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承诺审批、容缺审批决定,通过后续监督检查核实承诺。实现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线性工程类)、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工业项目类工程建设项目和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最长压缩一个月以上,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五、主要内容

    (一)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在实施过程中涉及五项内容。

    1.部门告知。审批职能部门告知项目单位审批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规定、审批条件、核心材料、容缺材料的承诺期限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企业承诺。项目单位在知晓告知内容条件下做出关于容缺材料相应的承诺。

    3.容缺办理。企业做出有效承诺后,审批部门窗口人员按照本单位承诺审批、容缺审批的相关规定,给予容缺受理,并做好资料保存。

    4.监管核查。审批部门在做出容缺审批后,加强对项目单位承诺内容进行核查,对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审批部门做出限期整改或撤销审批的决定。

    5.联合惩戒。对企业做出不实承诺的,审批部门联合发改委和区执法部门联合惩戒,将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不再享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惠政策。

    (二)实施步骤

    改革实施分为编制清单、公开清单、压缩时限、组织实施和动态管理五个阶段。

    1.编制清单

    组织事项梳理,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划分为备案(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共涉及审批事项71项,南谯区具备审批权限为33个,其中第一阶段备案(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共23个审批事项,区级权限为13个;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共7个审批事项,区级权限为1个;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共23个审批事项,区级权限为13个;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共18个审批事项,区级权限为6个。

    2.公开清单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会同区司法局对接各职能部门,对容缺审批事项目录逐项梳理、严格把关,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容缺清单,并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安徽政务服务网等及时对外公布,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和群众能够充分了解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办理情况。

    3.压缩时限

    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容缺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

    工业项目类。40个工作日压缩为26个工作日,其中:备案(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10个工作日不变;施工许可阶段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6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20个工作日调整为8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房建类。120个工作日压缩为75个工作日,其中:备案(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1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20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2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20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80个工作日压缩为60个工作日,其中:备案(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为1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20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由20个工作日调整为1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 20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一般社会投资类。75个工作日压缩为60个工作日,其中:备案(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为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20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由20个工作日调整为1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 25个工作日调整为20个工作日。

    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类。55个工作日压缩为18个工作日,其中: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阶段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由20个工作日调整为8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由25个工作日调整为8个工作日。

    4.组织实施

    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实施容缺办理。各窗口负责人负责督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容缺办理事项

    5.动态管理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办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容缺审批清单进行调整。

    六、创新举措

    主要是通过改革大大压缩审批时间,并编制了《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事项清单》,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办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容缺审批清单进行调整。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改革工作。区直各有关审批职能部门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动态调整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垂直部门要加强与市直部门对接,做好协调代办。区司法局对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审理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对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加强监督,有序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各项工作(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帮办代办服务。加大项目精准帮办力度,全区各项目承接平台、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落实专(兼)职帮办、培训掌握审批流程,精准指导项目材料要件的归集,帮助项目单位顺利提交到相关部门审批(区各项目承接平台、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能分工负责)。

    3.开展区域评价。在土地和产业规划手续完备、功能定位明确、单体项目个性化要求不高的园区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高教科创城、区经开区、沙黄工业园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按分工负责)。

    4.证照免费邮递。大力推行网上申请、在线审批和办理证照免费快递送达服务。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发改委和区住建交通局分别做好安徽政务服务网、在线投资平台以及工程建设审批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及时做好网上受理工作,办理证照统一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免费送达,快递费用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承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发改委和区住建交通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按分工负责)。

    5.加强中介管理。相关职能单位应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档案,加强中介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和服务行为监督,明确技术规范和办理时限,根据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要素,开展中介服务评星,并将优质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中介服务超市,上线公布,项目单位自主选择(相关职能部门按分工负责)。

    6.加强工作落实。各审批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本部门告知承诺事项、格式文本和办理流程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及时对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不断总结和完善相关制度(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监督指导。区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及时督促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区效能办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下一步工作

    1.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区住建交通局会同区发改委、区自规分局等审批职能单位和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事项清单,厘清权限层级、办理部门、办理方式、申请材料及规范、办事流程和承诺时限等要素,确定区级合并审批事项目录,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保留的审批事项,减少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

    2.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豁免清单,进一步推进承诺审批、容缺审批改革。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区直各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全面梳理审批服务事项,细化项目类型,对规模小、风险低、易整改的道路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通过承诺方式建立豁免审批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免于申请审批。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转为内部协作事项。梳理容缺、承诺事项,实行容缺审批、承诺审批。

    3加大项目精准帮办力度,全区各项目承接平台、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落实专(兼)职帮办、培训掌握审批流程,精准指导项目材料要件的归集,帮助项目单位顺利提交到相关部门审批。

    4推行代办服务市场化,建立代办服务中介机构库,代办服务收费标准公开,项目单位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代办机构。同时建立监督淘汰机制,规范代办服务市场,促进代办服务专业化。

    5优化项目服务手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优化项目服务手册,梳理投资企业从签约到投产全过程服务清单。细化权限层级、办理部门、办理方式、申请材料及规范、办事流程和承诺时限等要素,明确提出并联、串联办理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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