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8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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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代表负全区人民重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南谯经济社会“超均速、进前列”奋斗目标,就乡村振兴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城市管理、民生事业等关系我区长远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截止2021年113日上午8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各代表团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1件。其中内容涉及财经经济方面2件,农业和农村方面2件,城乡建设方面6件,教科文卫方面1

    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刘伟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规划建设西部山区乡镇工业集中区的议案”和惠敬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对沙黄工业集中区支持力度,促进园区快速发展的议案”,合并为关于统筹规划发展镇域工业集中区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处理

    另外9件议案,因内容有的不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有的目前不具备办理条件,有的所涉及的事项属于具体的工程项目或工作建议,不具备立案条件,有的需要向上级反映,均转为建议处理。

    同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还收到代表个人或联名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0件,会后由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分别交由区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履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切实把办好办好、实事办实。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由区政府将办理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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