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谯区扶贫典型选树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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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道,滁州高教科创管理服务中心,南谯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现将《南谯区扶贫典型选树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申报单位于316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审核表报送至主楼431区扶贫办(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2份),邮箱地址:nqqfpb@163.com ,联系电话:3911020

    附件1. 南谯区脱困示范户推荐审核表

     2. 南谯区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核表

     3. 南谯区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核表

     

                                 滁州市南谯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35

    南谯区扶贫典型选树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宣传全区脱贫攻坚的伟大奋斗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根据《关于<“感恩共产党 奋进新时代脱贫攻坚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滁南扶〔202013号)要求,按照自下而上、群众参与、逐级评定、公开公示的原则,选树一批脱贫攻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增强群众荣誉感、自豪感,引导广大干群听党话,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共建美好家园的干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及名额

    (一)脱困示范户”20户。

    (二)困难群众帮扶先进个人60人。

    优秀扶贫干部”20人。最美帮扶人”40人。

    (三)困难群众帮扶先进集体55个。

    脱贫攻坚先进单位”15个、脱贫攻坚先进村”15个、最佳帮扶单位”15个、最强带贫扶贫主体”10个。

    二、选树范围及条件

    (一)脱困示范户

    1.“脱困示范户2016年以来实现脱困的示范户,各镇(街道)可推荐23户。能遵纪守法,执行村规民约,反对封建迷信、崇尚科学文明,形象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在种植、养殖、劳务等方面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脱困致富项目,家庭人均收入较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困难群众帮扶先进个人

    2.“优秀帮扶干部区、镇(街道)、村工作实绩突出的扶贫干部,各单位可推荐2认真做好扶贫管理,及时落实扶贫措施,完善帮扶对象动态调整,实现有进有出,提高扶贫精准度;牵头做好一村一品建设,以产业发展带动扶贫工作;推进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推荐对象除事迹特别突出外,原则上应参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2年以上。

    3.“最美帮扶人帮扶成效明显的区、镇(街道)帮扶责任人,各单位可推荐12人。精准掌握帮扶困难户的基本情况,经常到困难户家中走访,帮助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引导困难户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脱困信心,群众满意。除事迹特别突出外,原则上应参与帮扶困难群众2年以上。

    (三)困难群众帮扶先进集体

    4.“脱贫攻坚先进单位脱贫成效显著的镇(街道)、十大工程主体责任单位、区扶贫办中推荐。能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紧扣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目标任务,全力落实责任,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纪律严明,战斗有力。

    5.“脱贫攻坚先进村各项帮扶举措落实到位,帮扶成果显著的村(社区),以镇(街道)为单位可推荐1-2个。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村集体稳定的经济收入较高。全村困难户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程序合规,扶贫资金使用规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合理,村容村貌整洁有序。特色产业效益显著。能够发挥良好示范和带头作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效益显著。

    6.“最佳帮扶单位有结对帮扶任务的区直帮扶单位。认真履行帮扶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明确专人开展帮扶,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到联系的村走访调研1次以上。确保帮扶的困难群众实现稳定脱贫,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逐年提高,同时做好巩固工作,防止出现返贫现象。

    7.“最强带贫扶贫主体镇(街道)从扶贫产业园、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体中推荐一批带贫能力强、带贫效果好、创业精神和进取意识较强,社会认同度高的带贫主体。从民营企业扶贫、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推荐连续2年以上以捐资助贫、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参与扶贫公益活动的社会扶贫主体。

    三、奖励方式

    获得嘉奖的人员及单位,由奖励决定单位颁发奖励证书。

    四、选树程序

    (一)推荐申报。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群众参与、逐级评定、公开公示的方式进行。各申报单位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荐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初步审核后,填写推荐审核表。简要事迹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重点反映近年来的工作表现和先进事迹。在级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申报至区扶贫办。

    (二)审核评定。区扶贫办对各申报单位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初审,择优提出拟推荐对象建议名单,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先进典型。

     

     

     

     

     

     

     

     

     

     

     

     

     

     

     

     

    附件1

    南谯区脱困示范户推荐审核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籍 贯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脱困时间

     

    困难类型

     

    手机号

     

    联系   地址

     

    简要事迹

    500字左右)

     

    简要   事迹

    500字左右)

     

    本单位 (主管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扶贫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委组织部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纪委监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南谯区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核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籍 贯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联系地址

     

    单  位

    及职务

     

    手机号

     

    推荐

     类型

     

    简要事迹

    500字左右)

     

    简要   事迹

    500字左右)

     

    本单位 (主管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扶贫办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委组

    织部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纪委监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南谯区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核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简要事迹

    500字左右)

     

     

     

     

     

     

     

     

     

    简要事迹

    500字左右)

     

    本单位(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扶贫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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