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南谯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2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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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人:南谯区科技局 三级主任科员 曹文宁 3110075

    一、起草背景

    区政府2018年修订出台的《关于印发南谯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办法》(政办函〔2018〕8号)已到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高度重视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使他们成为科技创新主力军”。为了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根据当前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发展要求和滁州市县域经济考核内容,更好地发挥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需要对《评选办法》进行修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南谯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以下简称“区长奖”)是南谯区人民政府设立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最高奖项。自2014年设立“区长奖”以来,已评选五届,共有24名学生和13名科技辅导员获得“区长奖”,其中有5名师生获得了“市长奖”。“区长奖”已成为我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参与面最广、最受关注的活动,有效地激发了广大青少年和科技教育者的科技创新意识,提升了青少年科学素质,形成了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滁州市年全民科学素质考核实施细则》、《滁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借鉴其它县市区的先进经验,2021年5月,区科协牵头起草《评选办法》初稿,征求市科协和区教体局相关业务科室意见建议,修改形成《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7月19日,我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讨论研究,再次修改;7月20日,通过OA征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吸纳合理意见,进一步完善;8月11日,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征集意见建议,最终形成《评选办法》(审议稿)。817区政府第七十八次常务会研究并通过2021年9月9日以政府办名义发文(南政办〔2021〕8号)。

    四、工作目标 

    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为载体,评选表彰奖励对象。全区每年举办一次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各中小学校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选拔推荐优秀作品(项目)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和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

    五、主要内容 

    结合“区长奖”评选办法实施情况,《评选办法》(审议稿)主要在奖励人数、组织管理、申报条件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内容由原来的十二条增加到十四条。

    1.奖励人数。将优秀科技辅导员表彰人数增加至5人,青少年表彰人数依然为10人,奖励总数不超过15人。为了与市级评选同步,兼顾参评覆盖面,增加了“往届获奖者不重复评选”条款。

    2.组织管理。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委员,区政府办、区科协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区文明办、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团区委等单位负责人为委员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统筹评选活动。按照发布公告、提交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和批准公布等程序,完善评审规则与程序,充分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

    3.申报条件。为了紧扣社会热点,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精神,根据当前上级科协最新工作要求,新增了智能机器人大赛和编程大赛等参评项目。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资金保障:南谯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是由区政府设立的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好荣誉奖。活动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领导机制南谯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审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委员,区政府办、区科协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区文明办、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团区委等单位负责人为委员。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协,承担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审的具体工作。

    评选过程:参评奖项的获奖时间为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评选时间原则上在本年度第二季度末完成。

    1.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所涉及的学科,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科协共同推荐评审委员会成员,损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承担评审的各项具体工作。(一)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所涉及的学科,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科协共同推荐评审委员会成员,损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承担评审的各项具体工作。

    2.南谯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参评人选,由各中小学及相关学校组织推荐。

    3.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推荐程序和条件的人选确定为候选人。

    4.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按得票数的高低顺序提出获奖建议人数和人选,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议后,报相关会议审定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在区级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等违规现象的将取消评奖资格。

    表彰奖励:获得科技创新区长奖的青少年和优秀科技辅导员,颁发由区长签名的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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