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刘长根同志任南谯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陈义同志的南谯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唐海军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陆勤伟同志任龙蟠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传喜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良芳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杜敬洋同志的龙蟠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陈芳同志的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芬同志的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韩子兵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蒋峰同志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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