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遴选南谯区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的函》(南农农函〔2023〕89号)精神,全区遴选出10名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分别是钱克林、吴启超、胡大明、陈传连、夏来银、许开宇、张文忠、梁冬梅、王忠、刘铭璇。按照《关于印发〈南谯区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补充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每人分别奖补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