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滁州高教科创管理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全面落实快乐健身行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举办2024年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请各有关单位按照《2024年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有关参赛和赛事承办工作,确保全民健身运动会圆满成功。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
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实快乐健身行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区建设,大力推动我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特制定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推进南谯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区总工会、区教育体育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有关单位及单项运动协会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24年2月-10月
竞赛地点:详见补充通知
四、竞赛项目
足球、篮球、气排球、广场舞、乒乓球、网球、羽毛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等。
五、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具有滁州市户籍。
(二)非滁州市户籍,在滁工作的需提供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在滁学习的需提供学籍证明。
(三)省优秀运动队选招、试训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年龄:详见各项目竞赛规程。
(六)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检查,证明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各代表队要严把运动员健康关。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运动会期间出现伤病等事故,由各代表队自行负责。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竞赛办法
(一)各单项比赛办法按各单项规程执行。
(二)大会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有关事宜。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八、经费
各参赛队就餐、交通、服装、体检、保险等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
九、裁判员选派
各项目的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区教育体育局选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器材
比赛器材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承办单位负责配置。
十一、本方案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4年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赛事(活动)计划表
附件:
2024年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赛事(活动)计划表
序号 |
赛事名称 |
时间 |
承办单位 |
地点 |
备注 |
1 |
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暨腰铺镇姑塘村第二十七届农民篮球赛 |
2月 |
腰铺镇人民政府、 区教体局 |
腰铺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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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暨首届庆“三八”女子趣味运动会 |
3月 |
区妇联、区直机关工委 区总工会、区教体局 |
滁州市醉翁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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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社区运动会乒乓球比赛 |
4月 |
区教体局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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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 |
4月 |
区教体局 |
待定 |
|
5 |
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社区运动会足球比赛 |
5月 |
区总工会、区教体局 |
市奥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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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社区运动会篮球比赛 |
5月 |
区教体局 |
待定 |
|
7 |
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社区运动会网球比赛 |
5月 |
区总工会、区教体局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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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纪念毛泽东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主题活动 |
6月 |
区教体局 |
市体育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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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社区运动会广场舞比赛 |
8月 |
区总工会、区教体局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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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8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 |
8月 |
区教体局 |
市体育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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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百城千村健身气功展示活动 |
9月 |
区教体局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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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第五届山地马拉松比赛 |
9月 |
大柳镇人民政府、 区总工会、区教体局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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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谯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社区运动会气排球比赛 |
10月 |
区总工会、区教体局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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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各项赛事活动计划如有变动以补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