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季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2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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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谯区“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类办”)和区效能办于614日至25日联合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南谯区在巩固龙蟠街道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经营场所、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5月10日、11日,区分类办组织垃圾分类运营专业人员,对三个街道进行了运营工作专题培训,培训人员包括承担运营工作的社区负责人员、物业公司负责人员等,共约200人参与培训。 

    2、自6月25日起,区分类办组织监理、审计公司及各街道对已建成的垃圾分类设施开展验收工作。截至6月29日,完成了121个垃圾分类投放点位的初验收。

    3、二季度,区分类办、各街道就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运营等工作,召开了垃圾分类协调推进会议23次。街道党组织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会议21次。

    4、根据《滁州市贯彻落实住建部督导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区分类办就涉及我区的内容交办至相关部门,要求各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目前,已收到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等单位报送的《南谯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南谯区物业管理暨垃圾分类工作巡查方案》等整改方案。

    截至第二季度末,除试点外,计划建成395座垃圾亭房,已完成374个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建设,完成率96%。剩余共21个点位尚未建设完成,其中位于未通过规划验收的新建小区点位17个,待协调、更换位置点位4个。

    二、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5月份第四周是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我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号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1、区分类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共30余人,集中参观了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游园、体验中心,焚烧发电厂、厨余(餐厨)垃圾处理厂等滁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2、各街道、区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等15家单位集中开展了60场生活垃圾分类进小区、进校园、进公共机构、进公共场所、进经营单位的“五进”系列活动,制作悬挂宣传横幅约300条,制作印发宣传单页约20000份。

    3、区分类办、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等单位联合举办了“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暨“谯梁夜市”主题活动,全面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回信精神。

    第二季度以来,我区共开展各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80余次。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对象为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单位,其中对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实地考察任务的成员单位采取实地考核形式,其余单位采取资料报送形式,对其第二季度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一)实地考核情况。本次考核分别对同乐街道、龙蟠街道、银花街道、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成员单位进行了现场考核,并随机抽取了5个居民小区、两家医院、两家学校、三家农贸市场进行了实地检查。

    (二)资料报送情况。截至通报之日,共收到8家成员单位报送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资料,剩余25家未报送。

    四、存在问题

    (一)承担网上评估责任单位报送资料不及时。根据滁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报送系统要求,每月底承担网上评估的责任单位需将当月垃圾分类开展工作情况报至区分类办汇总上报。第二季度,同乐街道5月份、6月份资料均未及时上报。

    (二)日常督办回复不及时。第二季度区分类办共印发交办单2个。其中,龙蟠街道、银花街道未及时回复1-4号交办单银花街道、同乐街道、区商务局未及时回复1-5号交办单

    (三)发挥党建引领效果不显著。根据资料报送及实地检查情况,基层党组织未能有效落实《南谯区贯彻落实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责任清单》,未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直机关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开展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的次数较少。

    (三)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度滞后。本次检查发现,除未通过规划验收小区外,仍存在个别小区分类设施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如银花街道新建社区的大成国际小区。处于待验收状态的居民小区尚未开展垃圾分类运营的准备工作,包含督导员及入户宣传人员招聘、组织培训、小区氛围营造、入户宣传等。

    (四)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仍需加强。本次检查发现,1、部分农贸市场存在垃圾混投现象,需二次分拣;宣传氛围不浓厚,海报标语较少;每个摊点缺少分类收集容器。2、与具备资质的餐厨垃圾收运公司签订统一收运协议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所占比例较低。3、医院等公共场所(机构)分类设施标志标识、宣传海报仍存在不符合《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的现象。

    (五)社会氛围营造不充足。本次检查发现,各街道仍未开展定期的入户宣传工作,小区内缺少关于垃圾分类的标识标牌、投放点指引牌,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定点宣传次数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建引领工作。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引领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组建党员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督导志愿服务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任务清单、党员示范岗创建内容及党员学习内容。

    (二)加强社会参与。一是宣传氛围再营造。持续推动垃圾分类宣传进小区、进校园、进公共机构、进公共场所、进经营场所的“五进”活动。二是校园教育再加强。将垃圾分类纳入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三是志愿服务再行动。发动现有志愿服务队伍、公益团体、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

    (三)提前谋划分类运营工作。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已经入扫尾阶段,各物业(社区)作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提前做好运营工作,包含招聘人员、组织培训、氛围营造、入户宣传等。

    (四)及时报送垃圾分类材料。各成员单位对照《2023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中职责分工,完善体制机制,及时补缺补差并更新文件资料,按时报送至区分类办。

    五、结果运用

    1、本次考核结果将计入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考核成绩,并作为区直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依据

    2、根据《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三个街道(龙蟠街道、同乐街道、银花街道)的考核成绩将按照结果运用规则,在奖补资金中予以兑现。

     

    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项目及分值:

    单位

    网上评估(30分)

    自考自查(5分)

    日常检查(25分

    日常督办(10分

    重点任务完成情况(30分

    得分

    银花街道

    28.45

    5

    24

    9

    30

    96.45

    龙蟠街道

    28.45

    5

    25

    9

    30

    97.45

    同乐街道

    27.45

    5

    24

    9

    30

    9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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