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12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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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谯区“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类办”)和区效能办联合开展了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区围绕垃圾分类运营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议5次,街道各级党组织研究、参与垃圾分类57次,区分类办名义下发整改交办单5次。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完成399个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建设,除试点小区及新建小区外,所有 83个小区都已开启垃圾分类运营工作,覆盖70715户。11月16日至11月21日,组织开展了南谯区第二轮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参与培训人数300余人。11月17日,参与滁州市“垃圾分类新时尚·党建引领志愿行”系列活动,分别有两家物业企业、两个先进社区、两位分类达人获奖,1条宣传视频获二等奖。12月5日,参与滁州市志愿者日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二、存在问题

    根据市级交办问题及实地检查督导情况来看,存在以下问题:

    1.材料报送不及时。网上信息报送工作2023年第10期104个小区仅有87个居民小区完成了网上信息报送工作,同乐街道10个小区未报送,银花4个小区未报送;三个街道均有1次整改交办单未回复;市级“垃圾分类新时尚·党建引领志愿行”系列活动仅龙蟠街道报送了宣传视频、节目,同乐、银花街道未报送。

    2.小区引导牌信息不完整。10月25日,区分类办组织三个街道抽查小区时明确指出小区内引导牌设置的要求标准,但后续检查仍发现引导牌未设置或引导信息不清晰。如银花街道银花西区等。

    3.物业(社区)投放管理责任人意识淡薄物业(社区)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对垃圾分类工作认识不够,部分小区物业公司存在排斥心理,未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生活垃圾投放站点设置、维护、日常保洁等方面投入的人员和资金不足,对投放点的日常维护和监管不到位。

    4.未落实“桶边督导”。检查发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时间段内,部分投放点无督导员值守,也存在着一个督导员负责多个投放点位的情况。如银花街道清别院、银花街道盛世华庭熙园等。

    5.撤桶并点不彻底。部分小区原有分散在每栋楼下的垃圾桶并未撤掉,或直接在垃圾亭房外放置四分类垃圾桶,业主随时可以前往投放生活垃圾。如:银花街道梅园、同乐街道中央公馆等。

    6.垃圾分类质量低。投放点内垃圾桶存在混投现象,厨余垃圾均未实现单独分类。截至2023年12月底,除试点小区外,仅有2个小区与第三方特许经营企业签订了收运协议,但根据厨余垃圾收运公司反馈,试点外所有小区厨余垃圾收集量仍然为零。

    另外,根据住建部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情况的通报中指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以下七个问题:

    1.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需进一步落实,桶边督导员、志愿者作用未充分发挥。

    2.“两网融合”不深入,可回收物收集、运输体系不健全。

    3. 宣传引导不深入,效果不明显。

    4.“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改造提升投放点(站)数量占比”佐证不足。

    5. 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长效机制还不健全。

    6. 结合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力度不够,区、街道未充分发动,社区自治作用未有效发挥,物业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未压实。

    7.党建引领工作制度不健全,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工作方面

    1.开展入户宣传。街道、社区要联合物业、志愿团体,挨家挨户上门宣传,逐家逐户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的意义、政策、投放知识,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及时沟通分类信息,提升分类宣传工作的群众“粘性”。 

    2.各小区投放点引导牌设置要清晰。在每个单位楼梯口对面设置投放点位的引导牌,让居民能轻松找到最近的投放点,解决居民不知道到哪里投的问题。

    3.撤桶并点要彻底。小区内散桶现象要坚决取缔,同时撤桶后,应加强保洁力度,增加清运次数。

    4.落实桶边值守。各街道要建立督导员台账信息,确保定时投放时间段内督导员在岗履职,同时加强对督导员的技能培训。

    5.完善工作管理台账。对小区垃圾分类收运时间、收运车辆、收运次数等登记造册,督导员及时登记。    

    6.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尽快对接厨余垃圾特许经营企业,签订居民小区厨余垃圾收运协议,要求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不得低于全市平均值。

    7. 继续做好第三方评价迎检准备。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价考核标准》,各街道要补齐垃圾分类运营工作短板,省住建厅将不定期安排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价考核工作。

    8.加大执法力度。对个别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不履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的物业公司,及不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9.加强信息报送。每月末按时报送网上评估资料,对市、区交办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并回复,及时更新单位垃圾分类台账资料。

    另外自2024年一季度起,住建部将对网上评估细则进行调整,其中主要对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内容进行了再细化,提出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志愿者(党员)、居民‘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具体填报要求标准等待住建部系统更新后,将会对各街道进行相关的培训。另外网上评估还对常态化开展培训、宣传等内容提出了新要求,具体待系统更新后将通知大家。

    10.做好分类试点小区项目结束交接工作。相关街道要及时通知试点小区物业安排专人做好交接工作,确保试点小区垃圾分类运营工作平滑过渡,做到分类质量不降低,厨余垃圾分出量不减少。

    11.做好舆情管控。随着农历新年的即将到来,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关注度的提升,要特别注意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而不用、督导员形同虚设、混装收运现象,及时发现、整改、回应群众关心问题。

    (二)区直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方面

    12.区委组织部要坚持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和发动全区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党组织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动会议、活动,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项目,确保做到让基层党建工作有新抓手,社区功能作用发挥有新载体。

    13.区委宣传部要细化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并有效落实,利用区属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的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区文明办要牵头指导各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日常考核内容

    14.区教育体育局要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实践活动开展频次,监督学校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推广试点学校好的经验做法。

    15.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要压实物业企业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督促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抓好居民分类投放引导。

    16.区商务局要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可回收物处理体系,促进两网融合。

    四、结果运用

    1、本次考核结果作为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考核成绩,并作为区直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依据

    2、根据《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三个街道(龙蟠街道、同乐街道、银花街道)的考核成绩将按照结果运用规则,在奖补资金中予以兑现。

     

    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项目及分值

    单位

    网上评估(30分)

    自考自查(5分)

    日常检查(25分)

    日常督办(10分)

    重点任务完成情况(30分)

    得分

    银花街道

    30

    5

    17.8

    8.6

    27

    88.4

    龙蟠街道

    30

    5

    21.6

    8.4

    28.8

    93.8

    同乐街道

    30

    5

    18.3

    8.25

    27.6

    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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