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银花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4 09:04 来源:南谯区银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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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南谯区银花街道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银花街道联系(地址:凤谯路120号,电话:3178012,邮箱nqyhjd@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银花街道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银花街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有效地促进了街道各项社会事务健康、稳定地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公开的内容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级政策解读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等,按照便于方面公众查询和便于监督的原则,采取中央、省、市,区等相关文件中明确的形式,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内容。2021年,通过街道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街道各部门各司其职,从信息资源整合入手,对于需要公布的信息按照及时、准确的原则进行上报,特别是与公众和企业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街道成立了已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牵头的政务公开服务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和管理都经过经办人确认、分管领导复核街道党政办定期督查,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虽无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但是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民政的政务动态。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便于群众了解业务办理流程,最大程度的满足了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坚持对街道政府信息实行依法公开。党政办公室落实专人维护门户网站、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现规范管理、 动态管理。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对上级的政务公开考核对标对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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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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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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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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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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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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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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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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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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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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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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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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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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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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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工作形式单一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强;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等。下一步,我街道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进一步整理街道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对负责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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