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证审批流程
1、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2、办事条件、程序、时限等:申请人到区水利局水资源管理所217室,联系电话3913202,提出书面申请、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组织机构代码等材料,水资源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
(二)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
(三)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
审批机关审批后申请人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后试运行30日申请对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进行验收,取水工程用水合格后5天内在安徽省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办理取水许可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