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年满60周岁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
四、审批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龙蟠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目录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
份数 |
1 |
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和 电子版 |
1 |
2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
原件 |
纸质和 电子版 |
1 |
3 |
社会保障卡 |
复印件 |
纸质和 电子版 |
1 |
七、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