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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发布时间:2020-12-09 10:16 发布机构:龙蟠街道 来源:南谯区龙蟠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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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年满60周岁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

四、审批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龙蟠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1

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

纸质和

电子版

1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原件

纸质和

电子版

1

3

社会保障卡

复印件

纸质和

电子版

1

 

七、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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