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09:16 来源:南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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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南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双迎路1号人武部大楼,电话:3908181,邮箱:nqqtyjr@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围绕我局工作实际,在履行优待抚恤、困难帮扶、就业创业等相关职能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公开制度相关要求。截至20211231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公开信息77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依规办理,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在南谯区政务公开平台对我局的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和涉及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政策法规等内容予以公开,按照要求完成各类信息的更新维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文字和图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切实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派专门工作人员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局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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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南谯区政务公开平台设立独立栏目,针对我局工作开展实际公开相关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存在信息维护和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二是由于我局相关工作保密要求较高,部分信息不予公开。

    针对上述情况,下一步我局一是提高站位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要求,定期进行自查整改,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感;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实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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