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小学校本教科研工作的研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1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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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科所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 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教研室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研室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学科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科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 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教科所、区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研室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教科所聘请校内外具有科研专长的老师作为教科所的科研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教研室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区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区、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加强与市、区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全上海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学校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高质量办好校刊《教育创新研究》。

    第三章 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区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文来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研室。

    第九条 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区级课题的申报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至8月份,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区级课题。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区级课题中产生,国家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 教科所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

    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区、市、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 学校教研室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所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所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科所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销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四章 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十二条 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分类登记的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区、市、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2)已经在省市、国家级等级别的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3)已经在具有省市、全国等级的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著(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4)学校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

    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第十三条 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第五章 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十四条 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十五条 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科所统一管理使用。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科研所提出申请,教科所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课题研究开始预拨批复金额30%—50%,课题完成并经评估合格补足剩余部分。外出学习调研,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教科所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六章 关于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第十六条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依据教育发展需要不断修订《文来中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规定》,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年度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申报国家、市、区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十八条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参见文来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二十二条 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第七章 关于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 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行政领导、教科所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

    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研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二十五条 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科研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所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设置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持续、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一)均衡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并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适度调整,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

    (二)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设置综合课程。一至六年级设道德与法治课,旨在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经验不断丰富以及社会性逐步发展;一至六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形成科学精神;一至六年级设艺术课,旨在丰富学生的艺术经验,发展感受美、创造美、鉴赏美的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增设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和语文、数学综合实践活动课。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并逐步形成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三)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国家通过设置供选择的分科或综合课程,提供各门课程课时的弹性比例和地方、学校自主开发或选用课程的空间,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鼓励各地发挥创造性,办出有特色的学校。我校将在地方与学校课程中设置班会、写字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以心理健康课作为我校校本课程进行开发。

    三、课程设置

    四、课程设置的保证

    为保证课程的均衡性,此次课程设置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并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适度调整,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

    为保证课程的综合性,主要体现在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另外,设置综合课程,一至六年级设道德与法治课,以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经验不断丰富,社会性逐步发展;一至六年级设科学课, 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发展科学精神;一至六年级设艺术课,引导学生体验、感受多种艺术,提高审美情趣。同时,增设综合实践活动,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1.一二年级增设劳动课,每班每周一课。

    2.根据《滁州市南谯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施方案》要求,体育课一、二年级每周四节,三至六年级每周三节。

    3.作文课程根据课标及新课程理念,将作文改变名称为“习作"。

    4.为了加强班级管理,保证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领导的管理理念及时的落实到每个班级。切实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加强学生的纪律,将周一第六节课规定为各班主题班会时间,并纳入,师课程安排,计入教师的工作量。

    5.为了创建我校良好的教研氛围,提高我校教研活动的目的性和时效性,让教研活动有充足的时间,将每周二、周三、周四下午前两节课分别规定为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自主学习、校本培训、开展教研教改的活动日。

     

    滁州市永乐小学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我校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等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学校日常管理,推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课程设置

    在市、区教育局的正确指导下,我校根据自身的特点,认真贯彻落实课程方案,具体做法是:由学校教导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拟定课程计划执行方案、人事分工安排方案,落实课程总表、班级课表和教师课程表。

    三、规范办学,开足开齐课时,提高各科教学质量

    1、严格控制课时量,统一把握教学进度

    我们在执行课程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课时量:一、二年级周课时25节,三一六年级周课时30节,坚持“不增加课时,不组织补课,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增加学生教辅材料的征订,不加学生课后作业量”的原则,做到执行规定不含糊,同时教导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统一把握教学进度,做好教学过程的管理。

    2、严格规范学习、休息时间,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学校规范学生作息时间,使学生有充足的休息和自由活动的时间。

    3、抓活课堂。在加大课堂密度,实现课堂高效的同时,上好“三课”。一是上好常态课。继续落实“教学巡诊”制度,发现课堂上的问题,即时整改;二是上好示范课。优秀教师带头上好示范课,实现提质增效;三是上好汇报课。继续实行外出学习返校后进行二次培训制度,做到一人学习全体受益。

    4、抓实分析。把好质量监测关,及时跟进质量分析,分析要让数据说话;直面问题,查找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以优化教学管理为着眼点,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为了确保学校常规工作正常运行,学校严肃执行教育政策法规,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认真实施新课程标准,开齐开足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不断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条例》。学校每天对各班的上课情况进行巡视抽查,杜绝了随意调课、让课占课和无人课的现象。

    学校继续贯彻“减负精神”,对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外作业的布置做了明确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坚决按照教育局规定的作业量时限布置作业,各学科之间注意协调作业总量。各科课外作业总量(包括预习)为: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半小时,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控制在1小时以内。双休日适量布置动脑与动手、书面与实践相结合的课外作业,体现了活动性、趣味性、丰富性相结合的原则,留给学生充分的自主学习的空间。同时教导处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学常规进行随机抽查,坚决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坚定不移地走“轻负担、高质量"的教改之路。

    五、学生核心素养不断提升

    促进学生素质优良是学校的主要任务,在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

    1、传承中创新健康教育工作。对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行为失控学生进行特别关注,时刻监管,并进行心理疏导。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学生管理方式不断创新。开学始即启动常规管理月;

    细化一日常规管理;优化课间操和放学路线;严格静校工作;狠抓课间秩序;卫生工作常抓不懈。

    、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本学期,我校聚焦课堂,高位运行教学常规,推进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1、聚焦质量,精准施策。我校高位运行教学常规,力争使各学科均衡发展。一是改进集备模式,让集备成为提升教学品质的引擎;二是人人追求课堂高效。打造生本高效课堂,提升各科教学效率。

    2、关注薄弱,强化跟踪。加大听推门课力度;加强体卫艺教学工作。进一步强化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等课程的落实;完善对音体美等课程的巡课制度,提升了学生整体素养。

    3、多留各种空间,提高学业成绩。落实“三个让出”:让出学生提出问题、思考、发表看法的空间,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学生在听说读写算等方面的训练。

    七、教师专业素质不断提升。

    一是“激励机制”引领。学期中,评出了“最美教师”进行表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学校积极为各层次的教师搭建成长、展示平台,开展了班主任论坛和读书论坛活动。

    二是开展“骨干型教师示范课、新手型教师亮相课”等活动,在青年教师中开展基本功大赛,给老师们提供展示自己的舞台,让老师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专业成长,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八、新问题新困惑

    1、在语文教材中的识字量过大,部分汉字结构复杂,而且这样的字编排靠前,对于一年级学生来说压力很大,不利于学生掌握。

    2、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如何做到收放自如?如何切实引导学生人人参与到合作学习中去有待进一步探讨。

    3、部分教师已转变的课改思想和观念还未及时地化为有效的教学实践,由于条件限制,现代教育技术尚未得到充分地运用。

    4、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如何齐步走?这还有待于摸索。我们深深感到,新课程理念的实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真正落实素质教育绝非一件易事,它的长期性、反复性与紧迫性促使我们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在努力提高教师的艺术素养与执教能力同时,积极探索使学生综合发展的教学方法,并以良好的开端为起点、以饱满的热情为动力,用创新促发展,向科研要成果。让我们在各级领导的带领下,直面课改的挑战,寻找发展的机遇,以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星星之火,去点燃教育的燎原之势。

     

     

                                     

     

     

     

     

     

     

     

     

     

     

     

     

     

     

     

     

     

     

    滁州市永乐小学学教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教科研工作考核共计分值30分,考核分为两大块,分教研组捆绑考核与教师个人教科研工作考核,分值均为15分。两块考核均采用百分考核,期末按得分高低分一、二、三等奖,分别给15、12、7分,两块相加为教师教科研工作考核总计分值。

    一、教研组捆绑考核(100分)

    1、活动氛围。(40分)

    1)活动次数以校、区组织安排为准。凡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2)要求教研组人人开课,每少一人次,扣5分。

    3)听课情况,原则上要求组内教师人人听课(事先自己换课),有特殊原因者应事先向教研组长请假。如有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5分。

    4)教研组理论学习、评课研讨、教学教研交流的氛围,由教导处巡视检查打分。

    2、组长的教研组记录填写。(30分)

    1)有教研组工作计划。如缺少扣5分。

    2)有教研组工作安排。如缺少扣5分。

    3)详细记录每次活动内容,每学期不得少于十次。如缺少每次扣5分。

    4)有教研组工作总结,如缺少扣5分。

    3、该组教师教研工作记录记载总体情况。(30分)

    根据对各组教师的考核,取组平均分。并根据平均分的高低相应按档给分:30分、25分、20分。

     二、教师个人教科研工作考核。(100分)

    1、承担研讨课情况。(20分)

    原则上每人每学期必须在组内承担一次研讨课, 45周岁以上不开课者扣10分,开课加10分。

    2、听课、评课、教研交流情况。(20分)

    无特殊原因,必须参与听课、评课活动。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5分。组内教研交流,人人认真准备,人人发言,参与讨论。无讨论稿、不发言者每人次3分。(具体咨询教研组长和查教研记录资料)

    3、教研工作记录记载。(20分)

    活动安排5分;理论学习6分;教研交流的交流稿4分

    研讨课教案、教后思、评课意见5分;组内听课、评课记录10分

    集体备课5分;教师个人小结  10分 

    4、教科研能力。(40)

    1)、评价标准:

    a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

    b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工手段的能力。

    c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d有对学校、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e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2)、评分操作:有下列情形者,扣分。

    a不按时限制订工作计划,或虽制订但任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无创见,进度不合理,扣2分。

    b不重视工作中的信息反馈,个人实践资料积累不及时,期末无一定价值的总结或报告,期末查评无记录者,扣2分。

    c 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一次扣2分;不服从教研组工作安排的扣3分。

    d认真备课,教案能体现现代教学理念,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和强化训练,有板书设计;教具、电教设备,学具准备充分;有学法指导和学生活动设计;有创意,不照搬参考书。达不到要求,有一项扣5分。

    e无学生平时成绩记录(考试不得少于三次)、平时活动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f对学生要求不严,学生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经检查每次扣1-2分。作文缺1篇,扣1分。

    j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逐渐形成乱堂的教师,每发现一次扣2分。

    h班级管理不到位,卫生纪律差,违纪违规现象屡次发生,所任班主任扣1-2分。

    i教师学期累计听课少于规定节数,每少1节扣1分。假听课者,每查实1节扣2分。

    5、教科研成果加分

    1)、获与教育教学有关荣誉称号的加分:

    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镇级加1分。

    2)、论文加分:

    教师撰写的论文(著作)必须是紧紧围绕自己所教专业,在国家正式批准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

    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论文(著作)合著的,协助者降低2个档次加分。

    在其它刊物上发表文章的,加1分。

    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级各类课件比赛、教案评比参照论文加分。

    3)、教师三优评选获奖加分:

    凡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级各类优质课等比赛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县级一等奖,加2分。

    镇校级每节课加1分。

    4)、辅导学生获奖加分:

    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学生获省级以上一等奖指导教师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县级一等奖加1分。指导学生发表文章、学生在体育、美术及其他艺术类获奖,参照以上标准。

    注:各项获奖取最高加分,不重复计分,不累及加分。此项加分以教师获奖证书为准,学生获奖证书不作为加分依据。若教师获奖证书未写明等次的,可参照教师当年辅导的学生获得的最高等次加分。

    5)、科研成果加分:

    科研成果凡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相关,由专家鉴定,有鉴定部门颁发的科研成果证书的。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

    县级一等奖,加3分。

    主要承担者按上述规定加分,协助者降低二个档次加分。

    6)、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班主任,每学年加2分。教研组长及兼任团队辅导员、科技辅导员、学生会辅导员担任教学在满工作量的前提下,每年加1分。兼任以上两个工作者可累计加分,最多每年不超过1.5分。

     

    注:

    1、  45周岁以下教师个人不承担组内研讨课者,取消其个人教科研工作得分。

    2、由于自身原因在教研组内听课数量不足三分二者,取消其个人教科研工作得分。

    3、记录填写时,发现小结抄袭(网上、教师间)者,取消其个人教科研工作得分。

    4、教科研工作,按教科研成果考核加分。

    5、本细则从20239月起实施,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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