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1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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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可能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 性食物中毒及其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切实保 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在我校建立起 “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应急制度。
    1.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校长主持领导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风华初级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2)履行应急处理、上报、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等职能。
    (3)学校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人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教育局和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4)领导小组人员主要职责为:建立健全应急处理系统,贯彻落实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救治,及时有效控制疫病的传播蔓延。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制度执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报、缓报、瞒报。
    (6)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下,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一切应急工作。
    2.应急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职能部门服从学校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处理措施, 尽早控制疫情,避免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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