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9-05-07 00:00 信息来源: 南谯区卫健委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卫健委编制了《南谯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znq.gov.cn/)上查阅《指南》或南谯区卫健委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南谯区卫健委办公室;办公地址:南谯政务新区6号楼311;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550-3802831;传真号码:无;电子邮箱:905487998@qq.com

    ●公开范围

    区卫健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委编制的《依申请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或南谯区卫健委办公室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cznq.gov.cn/

    本机关受理点:南谯区卫健委办公室;办公地点:南谯政务新区6号楼311;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550-3802831。电子邮箱:905487998@qq.com

    卫健委还将采用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政府信息分类

     01  政策法规  12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02 重大决策预公开  13  行政权力运行
     03  规划计划  14  “双随机一公开”
     04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5  网上政务服务
     05  建议提案办理  16  招标采购
     06  机构领导  17  新闻发布
     07  机构设置
     18  政策解读
     08  财政资金  19  回应关切
     09  应急管理  20  监督保障
     10  精准脱贫  21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11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22  卫生健康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区卫健委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卫健委办公室申请获取。区卫健委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区卫健委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区卫健委办公室。

    办公地点:南谯政务新区6号楼311;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550-3802831。电子邮箱:905487998@qq.com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区卫健委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区卫健委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区卫健委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区卫健委掌握的政府信息,区卫健委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区卫健委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区卫健委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区卫健委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答复时限

    将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答复。

    ●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卫健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0-3911120,地址:南谯区政务中心业务二科,邮编:239000。也可以通过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wgk.cznq.gov.cn)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