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3-11 13:27 信息来源: 南谯区应急管理局

    南谯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应急局编制了《南谯区应急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区应急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网页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地址:滁州市双迎东路125号南谯区政府大院内政府楼1楼)查阅。    

     应急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

    应急局综合股(法治和行政审批股)

    办公地址:南谯区政务新区1号楼118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550-3908127

    E-mailNQQYJJ@1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17:30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应急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工。

    2)应急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3)部门动态。

    4)应急局人事信息。

    5)政策法规。

    6)应急局规范性文件。

    7)业务公开。

    8)规划计划。

    9)其他。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www.cznq.gov.cn.本局还将采用政府公报、南谯新闻、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应急局人秘股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www.cznq.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2125137)限性 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南谯区应急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网页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区应急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区应急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区应急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区应急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区应急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区应急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区应急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人秘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五)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应急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地址:滁州市双迎路125号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www.cznq. gov.cn)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