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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谯区委 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5:38 来源:南谯区司法局 作者: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谯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2次,3名区领导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南谯建设作研讨发言。区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各类主体班的必修课程,举办全区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参训70余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培训1次,120余人参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宣讲300余场。二是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常委会听取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出台我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研究《南谯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目录等重大事项。将法治建设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召开专题述法评议会议1次,5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专题述法汇报,并通报评议结果。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按照滁州市实施方案部署,制定我区法治政府创建实施方案,完成“基层治理法治化”单项申报。紧紧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综合督察,实施十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深入落实“一改两为”,开展“遍访企业、助企纾困”等活动,办理企业诉求2089个,新增市场主体5379户。狠抓重点领域指标提升,3项一级指标评议得分进入全市前三,“民企评营商”市场主体满意度得分连续三个季度位居全市前列。推行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完成全市首宗“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挂牌,一批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二是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启动365天“不打烊”,18项高频服务事项节假日正常办理,7项业务预约受理。开设“涉企服务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积极推进 “跨省通办”,首批“跨省通办”事项44项,新增“跨省通办”事项135项。三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南谯区打造“亭满意·谯头堡”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等十大行动。梳理形成《南谯区公共政策目录》,建立公共政策兑现长效跟踪督办机制,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地见效,减免、退(抵)、缓缴税款15.3亿元,发放奖补资金7891万元。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印发《南谯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动态调整《南谯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决策源头管理,印发《2022年度南谯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推进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实现源头管理、过程管控。二是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到位。对区政府常务会议中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共出具书面审查意见48件,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重大事项应审必审、应审尽审。出台合法性审核意见落实工作办法。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工作,明确审核机构,确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清单事项8项,打通依法决策“最后一公里”。印发《关于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情况的通报》,推动全区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的提高。三是法律顾问作用得到发挥。修订《南谯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任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广泛参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谈判、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涉法事务。全年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4次。四是狠抓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调整区政府组成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新一轮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保留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按规定及时备案规范性文件8件。

(四)深入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稳步提高。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巩固近年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和委托行政处罚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督促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开展重点执法案卷评查。完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65件案卷评查,推荐上报15卷参与市集中评查,其中区市场监管局1本案卷获评市十大优秀行政执法案卷。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严禁非在编在岗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及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规范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工作,全面完成2022年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组织完成乌衣镇综合委托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社会环境更加平安和谐稳定。一是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疫苗接种覆盖率不断提高。突出以快制快,迅速扑灭多起突发疫情,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全面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新十条”,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各 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工作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指导,对存在的问题立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责令整改,关停问题严重的8家医疗机构。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市率先推行公共法律服务网格化,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网格46个,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形式,采购10台公共法律服务终端设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构建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立区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吸收全区调解专家20名。全区共排查出各类纠纷3445件,调解成功3376件,调解成功率达98%。打造特色调解品牌,设立“香樟树下”“银发调解工作室”等多个百姓评理说事点,打造村镇特色调解格局。龙蟠、乌衣、珠龙、腰铺4个司法所获评2022年省级示范司法所。四是在全市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件,结案22件,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体现。

(六)健全制约监督体系,行政权力运行高效规范透明。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承办区人大议案2件、建议87件,区政协提案72件。二是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常态化预警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居全市第一。开展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纠错的违法行政行为整治专项行动。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完成政策文件库建设,向社会公布我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区政府共接收信息公开申请15件,均已按时完成答复。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执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三是行政争议化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一是全力抓提升,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创新领导干部学法述法方式方法。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全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是全面抓落实,大力推进顶层制度落地见效。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结合实际打造工作特色亮点。贯通实施南谯区“一规划两方案”,采取务实、高效的措施推动落地落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南谯。

三是全程抓规范,确保重大决策依法科学民主。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入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打通依法决策“最后一公里”。

四是全速抓改革,持续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力打造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行政败诉治理,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常态化预警机制,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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