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根据《滁州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办法(试行)》(滁科〔2023〕48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就开展2024年市企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研发中心的企业需满足《认定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滁州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2),并向南谯区科技局提出申请。
2.材料上报。6月10日前将研发中心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报送至区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
1.滁州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申报书。
2.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研发项目情况表(607-1表)、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607-2表)以及企业上一年度的“工业B603表”等企业营业收入证明。
3.其它项目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南谯区科技局 311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