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督学职责,筑起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

发布时间:2021-07-14 10:38 来源:第三督学责任区 阅读次数: 字体:【  

【案例背景】

课外读物作为育人的重要载体之一,在增长学生科学知识、开阔视野、增强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市场上的课外读物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个别质量低劣,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等问题的课外读物流入校园,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破坏了良好的育人环境。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4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原则,即: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管理办法》还明确了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理。规定学校对学生携带进校园读物进行监督管理,压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列出追责处理清单,防止利益输送,防范廉政风险。《管理办法》也规范了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的行为,明确了受捐赠读物的把关要求。

【案例描述】

第三督学责任区在“五项管理”实地督导的过程中,责任督学意外地发现,一所民办学校阅览室的书架上,赫然摆放着青岛某出版社的少儿文学读物《我的母语课》。该书公开宣传《圣经》,宣扬上帝“万能”,让学生体会“上帝的力量”。这些内容,即便是以美国为首的有着深厚基督教信仰文化土壤的西方国家,在世俗读物和非教会公立学校的教材中编入《圣经》内容,也是不被允许的。督学在向主管部门汇报后,当即予以收缴。督学询问该民办学校举办人,该书是怎么进入校园的,对方说是学生家长捐赠的,一时疏忽,就放到了书架上。

【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明显的“受捐赠读物把关不严”的典型案例,好在责任督学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很快地消除了影响。

阅读,尤其是阅读优秀读物,对于青少年成长而言具有启迪智慧、启蒙人生和奠基未来的重要作用。不久前召开的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抓好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更加科学的导向、更为多样的资源、更加灵活的方式。其中,抓好读物管理,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形成较高的阅读品位,学校、家庭、社会有必要协同打造书香氛围,助力更多青少年心中有爱,勇于追梦,心系家国,砥砺奋进。

做好青少年读物管理,既是历史文化的传承,也是时代发展的需要。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把好图书质量关,不能任盗版书、垃圾书、低劣读物以及具有明显错误价值导向的图书流通,扰乱图书市场。事实上,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开展了全国中小学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对非法图书、不适宜图书、外观差、无保存价值的图书等类别予以界定并规定了处理措施。

学校教育更要积极发挥作用,助力学生阅读习惯的养成,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可以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和《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等,让校园各个角落都有书香,并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使优秀读物起到了解世界万物、解答成长困惑、浸润滋养心灵的作用,使学生在阅读中完善知识结构,在阅读中不断清晰方向与使命,在阅读中汲取奋进的勇气和前行的力量。

新时期,责任督学要充分履行督学职责,监督、指导学校规范图书管理,帮助学校筑起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让广大师生多读书、读好书,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董永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