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追责问责,促进履责尽责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02-22 09:51 来源:南谯区第三督学责任区 阅读次数: 字体:【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问责办法》)9月1日就要施行了。这是建国以来颁发的第一部教育督导问责规章,是压实督导责任、保障教育督导实效性的重要举措、核心举措,因此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问责办法》的出台为建设“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督导新体系指明了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心和意志,对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作为一名责任督学,一定要将《问责办法》学深悟透,并贯彻执行。现将本人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问责办法》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讲话中指出:“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颁布实施,如果没有相应的问责措施保驾护航是不行的。再好的法律法规,倘若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难免会变形走样,就实现不了立法的目的和初心。

《问责办法》第六条第一款首先对地方政府的失责情形作出界定,即:“……履行规划、建设、投入、人员编制、待遇保障、监督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等教育职责不到位,严重影响本地区教育发展。”“督政”是教育督导的关键环节。毋庸讳言,目前有的地方政府对农村人口大量进城估计不足,对城区学校的规划布局谋划得不够,对新增学校投入不充分,教师队伍增编进员不及时,导致有的学校少数年级班额偏大,音乐、美术等功能室面积不达标,学校自聘人员多、负担重,影响了本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推进。《问责办法》施行后,将倒逼地方政府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及时补充人员编制,搞好资源配置,做好政府保障,促进区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推动区域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因此,《问责办法》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

二、《问责办法》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手段

当前,一些名校、贵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大挖公办学校墙脚,吸纳了许多热衷淘金的优质师资,严重损害了义务教育平等的内在属性。

《问责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对“未按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侵害师生合法权益”进行追责,并提出了问责的具体方式。《问责办法》施行后,教育的不公平现象和资本化现象将会得到根本性的转变,学生合法权益将会得到进一步的维护,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行为将得到有效制止,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庭负担将得到进一步减轻,学生将从校外培训机构中解放出来,家长将从沉重的教育负担中解放出来。良好的教育生态将进一步形成,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将进一步提升,千万个家庭对教育的满意度会越来越高。

三、《问责办法》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

《问责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出现教师师德严重失范、学生欺凌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况或重大负面舆情”实行追究的规定。不仅要对师德失范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还将倒查所在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样层层传导压力,将有利于被督导单位压实责任,从而形成党政齐抓共管、教师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激发校长、书记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下大力气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打造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同时,也能使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当“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在道德、情操、品行、作风等方面给学生做出表率,从而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出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够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族复兴同向同行、立志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

《问责办法》的颁布施行,从制度上解决了教育督导“谁来问责,问谁的责,怎样问责”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我们相信,《问责办法》的施行一定会推动教育治理能力的提高,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

(张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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