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开展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20 08:57 来源: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一)起草背景。2020年1月4日,市委书记张祥安在市委改革办呈送的《长春市小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服务的考察报告》上批示“是件大好事,值得学习推广,请陆峰同志和市教体局、琅琊、南谯、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先抓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分管副市长陆峰于1月7日批示“请市教体局抓紧研提试点方案”。3月11日,市委深改委第五次会议研究确定,将开展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列为2020年重点任务。我省合肥、蚌埠等地已实施课后服务,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政策依据。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精神起草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撬动经济效益。政府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提供1节课1的托管经费,按照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可为该家庭每小时带去10元以上的收益,而员工在企业创造的效益,又将远远高于10元。政府用每小时支出的1元可撬动十几元、几十元的社会效益。专职接送孩子的家长在企业工作,每天可为企业、社会多创造百元以上的效益,为家庭每天增加50元以上收入。家长可在下班后接孩子放学,也节约了家庭在私人托管机构高昂的托管费用。政府和家长每节课共同出资2元,可撬动同样时间几十元、数百元的经济效益。

(二)撬动吸引力效益。通过完善的课后时间托管,提供课后服务,解决企业用工的后顾之优,提高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有效改善长三角招商引资的服务环境,提升城市“双招双引”吸引力。

(三)撬动师资效益。通过发给教师课后服务经费,鼓励有精力、有能力的教师提供有偿课后服务,提升教师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也稳定了滁城师资队伍。

(四)撬动质量效益。学校提供的托管和课后服务是师资质量、安全环境等有保障的服务。解决家长把孩子交给无资质的小饭桌和无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带来的安全隐患和质量之忧。

三、起草过程

    我局会同市委改革办赴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进行深入调研,并借鉴合肥、蚌埠有关做法,认真做好滁城课后服务需求量评估和工作经费测算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局牵头起草了《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及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等单位意见;6月14日,陆峰副市长召集相关单位,对文件修改完善;6月15日,我局再次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6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3日,市委改革办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7月6日下午,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张祥安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审议稿)》,形成《关于开展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8月11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滁政办秘〔2020〕68号)。

四、工作目标

破解“三点半难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保障学生安全,强化校内教育,解决广大家长的后顾之忧,培养学生文学、艺术、体育等素质教育活动的兴趣与特长

五、主要内容:

(一)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二是坚持公益服务与成本分担相结合;三是坚持自愿参加;四是坚持公开透明。

(二)具体安排。

1.试点学校选定。2020年秋季学期,从滁城公办小学中选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学校作为课后服务改革试点对象。原则上在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各选定1所小学进行改革试点(滁州市扬子路小学、滁州市实验小学、滁州市田家炳学校、苏滁第一小学)。

2.服务时间。学校下午正常放学后至18:00前,试点学校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两节课时间,具体时间安排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3.服务对象。试点小学中在下午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取得成功经验后,在全市推广。

4.组班及教师配备。学校负责统筹安排课后服务内容,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有针对性的课后服务;科学控制班额,按照高、低年级分开的原则,分层次编班,服务内容相同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组班,并根据组班情况配备专业教师。

(三)保障与管理。

1.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暂按政府和接受服务学生家庭5:5分担。其中政府承担部分,琅琊区、南谯区、市经开区的课后服务经费按照市级50%、区级50%的比例进行分担,中新苏滁高新区课后服务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

学生家庭承担的费用,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家长委员会暂代为收缴管理,待上级部门审定后执行。

2.各试点校须制定课后服务经费具体发放办法,明确课后服务托管经费90%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助10%用于学校日常相关公用经费,各试点学校要按统一的标准给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发放补助。由学校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发放。学校应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将课后服务经费列支情况在校内公示。

惠民利企创新举措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局以争创“四方满意”的课后服务为目标,指导督促试点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并于开学第一周,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班级“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课后服务的相关政策。各试点校家长需求强烈,积极响应,踊跃参与,现课后服务工作已平稳实施一个学期,拓展了学生学习空间,保障了学生安全,激发了教师的积极性,增强了学校的服务能力;各试点校通过不记名问卷统计,4690份家长问卷4673份表示非常满意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满意率高达99.64%,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

(二)不断优化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和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严禁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违规发放补助。

(三)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做好服务内容与方式、服务收费与支出等各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领域的监管;对在校内课后服务期间组织或变相组织上课、补课,以及违反规定收费、使用资金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导检查。

(四)下一步:一是按照中共滁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纪要要求,2021年春季学期起,按照《关于开展滁城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滁城小学全面推广。”督促滁城所有公小学提供后服二是丰富课程设置。结合实际情况将课后服务做实做细做好,组织学校采取一月一交流的方式,不断调整优化课后服务具体方案,在试点校开设的健美操、舞蹈、书法、手工等特色兴趣班中打造出品牌效应。探索聘请社会专业人士进校辅导,丰富课程设置,提升专业水准,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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