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3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5:16 来源:南谯区信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3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中心6号楼119,电话0550-3115977邮箱:nqqxfj3115977@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3年,在南谯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3年,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涉及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加强信息收集能力,规范审核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做好信息安全审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同时在区政务公开办要求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对公民身份信息、敏感词等内容的审查,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不实、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工作中存在与信访工作相关的公布得多,不相关的公布少的问题,导致公布内容还不够全面的问题,公布内容还存在更新滞后的问题。

)监督保障。

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对南谯区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的综合办正常推进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务公开要求,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区政务公开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023年,南谯区信访局召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暨部署会议3次,培训及推进会议2次,参加区政府举办的区政务工作培训会2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2023南谯区信访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工作中存在与信访工作相关的公布得多,不相关的公布少的问题,导致公布内容还不够全面的问题,公布内容还存在更新滞后的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围绕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提升公开内容质量。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做好政务公开信息。依据区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检测情况报告,对照问题逐条梳理,明确责任和时间,逐项补缺补差,做到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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