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0:28 来源:南谯区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滁州市南谯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滁州市南谯区科学技术局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南谯区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2号楼210办公室,电话: 3110056,邮箱:174372797@qq.com)。

一、总体情况

南谯区科技局建立了由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中心、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南谯区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栏、组织召开企业培训会、举办科技活动周、研发经费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科普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开南谯区科技局政府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普遍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

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政府信息。

2023年度共计公开政府信息223条,其中包括: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条、应急管理3条、专项工作22条、行政权力运行24条、政策解读9条、回应关切17条、工作推进45条等。

另外本单位的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以及最新科技动态、科技工作完成进度、科技公告、科技政策等即时在南谯政务服务网科技局相应栏目向社会公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各股室、中心生成的最新信息,由分管领导、股室、中心负责人、信息发布员在保密工作上把好关,审批后再发布,保证信息及时又保证信息安全。对于已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保证公开信息的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发挥南谯区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栏的主阵地作用,按照《条例》、《办法》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

  配合南谯科技创新微信群和QQ群,我局针对企业发布最新科技政策、企业业务培训和项目申报、高校企业科技对接、最新科技成果、人才服务相关举措等信息,多角度、全方面地精准服务辖区科技型企业。

(五)监督保障。

我局重新调整和完善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由局办公室协调各股室及中心,对各类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应公开的及时公开,该保密的绝对不公开。为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落实到相关股室责任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我局不定期通过机关例会和学习会,组织各股室和中心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通过南谯区科技局业务工作微信群及QQ群,加强日常交流,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信息中,会议、检查、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一般工作动态信息公开较多,其他信息公开较少,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够广、不够全面。

二是工作力量有待提升。年底前,我局经过调整,增加1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现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力量不足,其他业务人员和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等认识不足,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等业务知识不够了解,工作处于被动状态,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素能仍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

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在及时解读出台文件的基础上,探索图片解读方法。向兄弟单位学习图片解读材料制作方式方法,争取2024年在此领域有所突破。

二是加强信息发布,主动回应。对照公开目录,聚焦科技项目、县区科技创新政策、创新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搜集力度,及时公开群众关切信息。

三是调动各业务股室和中心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制定定期上报信息清单,将政务信息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各股室、中心考核目标内容,让全体工作人员深度参与到政务公开工作中来,变“单打独斗”为“群团作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单位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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