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51 来源: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南谯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主楼,电话:0550-3901985,邮箱:nqq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2023年我办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06条。推进经济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发布《关于印发<南谯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涉企政策举措。优化政策解读咨询服务,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同步报送解读材料,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率100%。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推动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汇总结果在村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将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抓好基层“两化”新增水利、旅游、统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着力提升我区基层公开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障受理渠道畅通。建立闭环工作机制2023年我办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均按时规范答复,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结果维持1件。20238月我办举办全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落实业务工作培训制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和信息发布“三审制”。继续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程规范管理,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40本年度废止文件3件,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区政务公开专区运行机制与专区功能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专区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政策解读视频500余次。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通过专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完善搜索功能。

)监督保障。对照省、市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区级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加强业务能力建设,2023年我办共召开工作部署会1次,工作推进会1次,业务培训会2次,其中依申请公开培训1次。扎实开展全区政务公开问题排查整改3次,整改问题百余处。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所有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各界人士的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2023年未收到负面评价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职责而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的创新举措还不多政策的图片、视频解读质量仍然不高

改进情况:一是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开拓工作思路,争取在工作创新上有更多举措严格把关,避免图片视频解读的文字稿与文字解读雷同,力求解读让政策简单明了、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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