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排查整改】关于对政务公开2023年第二次排查问题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17:36 来源:南谯区 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区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2023年第二次问题排查,现将排查结果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参照排查反馈问题,根据工作实际,实事求是,于9月25日前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问题整改工作应当遵守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防止出现错别字错误表述、泄露个人隐私等情况。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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